广东江门启动首个文明行为月

 

    本报讯(黎禹君)5月9日上午,广东江门江海区城央绿廊(釜山公园)热闹非凡,文明大舞台系列活动之江门市首个文明行为月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集中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吸引不少市民参加。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江门市于2020年启动了《条例》立法工作,从立项起草到正式施行,历经一年多。作为江门首部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弥补了在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空白。

    《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文明行为周”“文明行为月”等方式开展文明行为专项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舞台表演区、志愿服务区、拍照留影区、互动游戏区四大区域,市民在欣赏歌舞节目的同时,积极参与《条例》知多少、垃圾分类等互动游戏,气氛十分热烈。

    启动仪式上,10个亲子家庭组成文明倡议团,为市民朗读《文明倡议书》,倡导市民遵守《条例》。

 

当前:B1(2021年05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