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 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本报讯(韩文)5月7日,陕西省韩城市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通报上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全面部署新一轮创建工作,对2020年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会议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全面推进经济、政治、社会、人文、生态协调发展的综合载体,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提档升级,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具有事关全局、利在长远的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持续巩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擦亮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让文化、文明相得益彰;要建立常态化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经验,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日常,把各项测评指标转化为各部门各单位常态化工作目标、常态化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设施完善提质,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要统筹各类创建工作,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各领域工作统揽起来,把城市发展的目标具化出来,把全市各个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创建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测评体系指标,找差补缺、补齐短板,尽快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全方位、常态化的宣传活动,多形式、多视角的宣传报道,引导全市上下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督查问责,坚持创建工作进行到哪里,督导考核就跟进到哪里,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加大对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当前:3版(2021年05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