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会,文明创建再出发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张伟辉

 

    文明城市创建是系统工程,必须遵循内在规律、掌握工作方法,才能抓住关键点、找准切入点、把握时度效,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在过去几年的创建工作中,我们不断摸索创建工作的规律和方式方法,形成了具有广东梅州特色的模式。如何在新的起点上更好地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

    树立“三个理念”

    一是树立抓文明城市创建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的理念。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委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全面反映了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是树立抓文明城市创建就是高质量做好本职工作的理念。过去我们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不少干部职工存在误区,认为文明城市创建是宣传部、文明办、创文办强加的额外的任务,因此会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测评体系是中央文明办在广泛征求中央和国家各相关部委以及全国各地的意见基础上,综合整理制定出来的,相关测评指标及标准均由中央和国家部、委、办、局提供。测评体系的每项指标,实际上都是中央和国家部委部署的工作,即使不创建文明城市,也是各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只是纳入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以后,考核更规范、更严格,目的就是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更好地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坚持惠民利民理念。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府是主导,群众是主体,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把解决民生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建成人民满意的城市。

    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吃透上级精神。测评体系的每句话、每个字都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明确的考察指向。要深入去领会测评指标背后的导向、逻辑和内涵。要找到中央国家部委的相关政策文件,找到源头和出处,认真研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更全面地去理解把握。

    二是做好“规定动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落实好。在梳理上一轮测评材料失分原因时,我们发现最大的问题是要素不齐全、缺项漏项,导致材料质量差,这个教训很深刻。

    三是做优“自选动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做优做亮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比如,充分利用梅州红色资源、生态、人文、治安、足球等优势,打造工作亮点,形成梅州品牌。

    坚持“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五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要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各工作部牵头抓总责任,各区、镇(街道)、社区(村)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市(区)各单位的行业主管责任,市(区)各单位挂钩联系社区的挂点责任。

    二是建立全链条的工作档案制度。每项考核指标都要上溯上级(中央部委)原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上级发文—本地发文(工作方案)—工作举措和成效—宣传报道—文字和图片资料”全链条的工作档案,档案涵盖该项工作的由来和开展工作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媒体宣传及工作总结,使工作与材料相一致。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把创建工作作为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投入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考核奖惩措施,将“一把手”负责制落到实处。要继续坚持开展测评排名考核,充分运用测评结果,进行媒体专访、约谈等,严格按照追责问责办法进行追责。要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方法,把工作做在日常,把功夫下在平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当前:B2(2021年06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