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要求办好 “4+3+2+1”10件实事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解决好基层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要求办好“四项便民措施、三项为民行动、两项利民制度、一项惠民工作”10件实事,采取院领导分项包干、督导推进等工作方式,确保办实事取得实效。

    四项便民措施包括网上查询诉讼进展、网上办理诉讼退费、网上化解简易纠纷、网上确认诉讼身份,三项为民行动包括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整治案件超审限专项行动,两项利民制度分别是院(庭)长接访制度、院领导督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制度,一项惠民工作是开展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活动。

    (《人民法院报》 林晔晗 高阳)

当前:B3(2021年06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