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召开 《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 学习宣传座谈会

 

    本报讯(郑正华)近日,南平市委文明办组织召开《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宣传座谈会。

    会议指出,《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的重要立法,是推动福建省志愿服务事业创新发展、提升城市温度和文明程度的弘德立法。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推动建立南平市志愿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文明委领导,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指导、协调、推动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好《南平市志愿服务嘉许激励制度(暂行)》相关措施,并纳入文明单位正负面清单管理。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动基层群众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培训,围绕基层群众的困难和需求,打造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协调解决,办好实事,做到实在、管用、可持续,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志愿者协会领导及志愿服务组织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

    据悉,《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于今年5月27日经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

当前:4版(2021年07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