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动自行车上楼 需配套服务“下楼”

朱慧卿/作

    编者按

    前段时间,国内个别地方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充电而自燃起火,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为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此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即将实施的重罚能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形成有力震慑吗?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又应如何解决?本期话题对此予以关注。

    警钟——

    防范“上楼入户”人人有责

    唐伟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上楼入户”现象在各地屡禁不止,由此导致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成为热门话题。

    时下的电动自行车大多使用锂电池,使用时间过长,气温过高,容易引发自燃,加上电动自行车外部零件大多属于塑料制品,着火后扑灭不及时,会形成蔓延之势。其燃烧产生的烟雾是有毒气体,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释放,会危及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因此,用户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格外谨慎小心,除了应购置正规厂家的产品,还要杜绝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和充电,更要避免通过电梯运送到高层住宅中充电。不遵守这些基本规范,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可能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据报道,某地曾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燃烧事故,一高层住户将车辆放置在第一层电梯楼道口充电,突然出现爆燃现象,一女性住户慌乱中带着一岁多的小孩逃离,慌不择路跑进火海,造成自己和孩子身上大面积烧伤,经重症监护室抢救,最终才脱离生命危险,加之后续的植皮等手术治疗,巨额治疗费用压得全家喘不过气来。肇事者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刑事拘留,因肇事者家庭较为困难,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家属只得到处筹款,物业公司也因此承担了连带责任。

    在上述事件中,一起电动自行车燃烧造成的悲剧,是两个家庭的不可承受之重。如果电动自行车使用者遵守基本的安全规范,比如,到统一的充电场所充电,停放在小区空旷开放的公共区域,即使燃烧也会将损失降到最低。所以,预防电动自行车燃烧引发公共安全事故,使用者必须遵守安全规范。

    除了使用者,承担管理之职的小区物业公司,或小区内其他业主,也应当起到监督作用,无论是基于自身安全还是公共安全,都应当履行好自身安全防范和制止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而不能熟视无睹,充当看客。

    消防安全无小事,必须常态化地敲响警钟,建立长效安全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每个人主动遵守安全规则,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另一方面,相关责任主体要采取加大巡查、监督甚至执法的工作力度,实现源头管控和隐患治理,双管齐下,以避免电动自行车燃烧悲剧重演。

 

    期待——

    愿“法治之锁”越来越牢固

    戴先任

    近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新规出台,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这些规定,有助于消除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隐患,深受人们欢迎。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新规还明确了罚则。新规指出,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新规得到有力执行,将有效消除一些安全隐患,保护高层民用建筑住户的安全。所以,对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与充电且拒不改正的,最高罚1万元,公众予以大力支持。

    实际上,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和行业管理,2017年12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2018年11月,工信部等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这些年,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如今,应急管理部又出台新规。可以说,为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相关法律法规一直在不断完善,“法治之锁”越来越牢固。期待严密的“法治之网”能倒逼相关主体抓紧落实管理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全方位管好电动自行车。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关键还是要加大执法力度。比如,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督促物业等单位尽好消防安全责任。在具体制度上,应当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纳入消防安全监督考核,并确保设施安全运转和规范管理,彻底杜绝违规充电行为。而对于失职渎职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消防安全重在防患于未然,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惩治机制,才能让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同时,消防安全事关你我他,事关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靠大家来共防共治,只有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才能达到良好效果。负责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则要加紧建设配套制度和措施,既要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工作人员,又要重视对住户进行日常的消防安全宣传,让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建议——

    集中停放与充电应便利实惠

    苑广阔

    前不久,实施了近8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并公开向社会征求立法建议。其中提出,禁止居民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否则可能会被罚款500元。这一禁止性规定之所以引发关注,就是因为从家里私拉一根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是老旧小区很常见的现象,也是屡屡引发安全事故的诱因。

    而对于安装了电梯的小区,不少居民更是直接通过电梯把电动自行车运上楼停放及充电,也易引发安全事故。

    禁止小区居民从家里拉电线充电,同时也不准把电动自行车运到楼上停放及充电,那么,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毕竟,现在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不少老百姓的重要代步工具。

    为此,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方、业主委员会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让业主扫码有偿充电,既解决了小区居民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问题,同时也尽最大限度保障了安全。然而,部分小区居民对这样的措施并不领情,原因在于,他们觉得充电桩设在地下车库不方便,比如,进出车库的坡比较陡,电动自行车动力有限,只能下车推行,同样不安全,且费劲吃力。还有就是,一些小区的充电收费标准过高,导致业主不愿意使用。

    这说明,要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物业和业委会还需要综合施策。小区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停放、充电管理,这是一种趋势,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要想满足业主的需求,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便利;二是实惠。

    所谓“便利”,就是要尽量不让业主在停放、充电时感到麻烦,比如,能否把停车充电点建在地面,这样就不存在进出车库不方便的问题。而所谓“实惠”,就是收费标准不能过高,而应坚持普惠性,如果收费标准过高,成为物业谋利的一种方式,那么,必定会有一些业主觉得不划算,参与度不高。

    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管理,确实是一个难题,既需要小区物业、业委会积极作为,也需要业主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等方式促进问题的解决,是必要的,但也要有堵有疏,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不能仅仅制定禁止性规定,还应明确物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为解决业主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难题提供什么服务。

 

    提醒——

    强硬的制度别成“纸面规定”

    王军荣

    早在2018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曾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对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在生产领域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关,下功夫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由于不少地方管理不严格,至今仍然存在电动自行车上楼的现象,潜藏的安全风险很大。

    出现这种局面,就是因为电动自行车上楼的违法成本太低,对住户起不到遏制作用。面对一再出现的电动自行车事故,严惩才能产生震慑效力。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所说的严惩,并非指应急管理部明确的最高罚1万元的举措。严惩最关键的一点是,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就要受罚。虽然法律规定最高可罚1万元,但如果实际上违法的人多却很少有人受罚,那么哪怕罚10万元,也没有实际意义。违法必究,是指不管在哪里,只要违反楼道、家中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车辆充电,就要受罚。

    对此,取证应该没有问题,只要在电梯、楼道安装监控即可,相关执法部门通过实地检查以及回看监控,是很容易掌握证据的。尤其是在最初执法阶段,不管违法者是多是少,监管部门都应该坚持严惩,相信重罚之下必有畏者。

    处罚违反法律法规者,可以借助技术力量。一些小区通过采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智能探测芯片技术,防止电动自行车或车辆电池入户,当二者进入楼栋入口或电梯时,就会发出警报,物业就可知晓出入户电动自行车的业主信息,如果电动自行车继续上楼,保安人员可以通过电脑麦克风进行远程喊话制止,并通知附近保安及时处置。

    安全重于泰山,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引发的事故已经让不少住户付出惨痛的代价。楼道停车或充电最高罚1万元,充满了制度善意,这是良好的开端。不过,若想制度不成“纸面规定”,更需要将处罚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共安全。

 

    延伸——

    把好生产与销售的监管关口

    孙维国

    严管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是保障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这既要阻断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安全隐患,更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的“楼下安全”工作。

    首先,要严格把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这道关口。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意见》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监管相关措施。

    相关监管措施及新标准如何才能被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一者,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电动自行车行业特点,采取精准有效的市场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成效,比如加强缺陷产品调查,从市场监管环节堵住不合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者,消费者应不购买、不使用违反新标准的车辆,发现违反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从消费环节堵住不合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三者,通过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生产更加环保、速度适宜、安全实用的电动自行车。

    要大力整顿电动自行车维修与改装市场,杜绝违规改装车上路。曾有媒体报道,一些电动自行车改装了避震、刹车、轮胎等配件,在一些空旷的马路上不时能看到风驰电掣的电动自行车将汽车远远甩在身后。有店员声称电动自行车经过改装后速度可提升至68km/h,而仪表盘仍显示速度为25km/h。电动自行车生产有严格的技术规范要求,非法改装零配件,必然破坏车辆的原有结构,从而对它的整体安全性能构成隐患。相关部门要大力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依法调查处理违法改装行为。

    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自燃等安全隐患,也与电池的优劣有关。不少消费者认为骑电动自行车最烦心的事就是电池的问题,电池的好坏直接影响电动自行车的续航里程、使用寿命乃至是否安全。电池作为电动自行车的核心部件,在生产成本核算中占有很大比例。有的厂家为了拼价格,用劣质电池降成本。因此,减少电动自行车的消防隐患,也有必要从电池入手,打击劣质电池、翻新电池、假冒电池等产品。

当前:A4(2021年07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