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持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中,江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实现江西省委提出的江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体进入全国一流方阵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三年来,2800多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江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通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有力凝聚了斗争合力;用足用好指导机制,有力坚守了法律底线;创新提炼审执方法,有效破解了困难问题;充分调动全员参与,有序落实了分工协作。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胜利收官,但扫黑除恶斗争并没有结束,江西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以高标准落实常态化机制,确保以高水平投入常态化办案,努力以高质量参与常态化治理,持续以高效率做好常态化宣传。

    三年来,江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丰硕。全省法院共受理涉黑恶犯罪案件2619件,审结2610件,一、二审案件审结率分别为99.71%和99.56%;受理一、二审涉“保护伞”案件209件,审结207件;依法执行到位涉黑恶案件财产65亿余元,执行到位率94.26%。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人民法院报》 胡佳佳 罗春强)

当前:B3(2021年07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