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真香” 别忘安全和理性

 

朱慧卿/作

王铎/作

    ◎ 编者按:

    最近,临期食品火了起来,相关话题在全网热度不减。微博上,“年轻人买临期食品来减少浪费”这一话题阅读量已突破1亿,B站上有关临期食品的视频最高播放量近60万次,知乎上“带你了解临期食品”的文章热度近2万,小红书上临期食品的相关笔记超过2600篇……不仅如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还委托食品安全权威专家,制作了科普短视频《临期食品,可以买吗?》,向消费者介绍和解读临期食品安全知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临期食品从被嫌弃到“真香”,有什么意义?该注意什么?有何值得反思之处?本期话题对此予以探讨。

 

    意义篇

    发挥节约与献爱心的双重功效

    刘天放

    临期食品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据报道,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有了临期食品市场,以售卖临期进口食品为主,满足消费群体的多维消费需求。如今,包括年轻人在内的一部分消费者热衷于购买临期食品,以减少浪费,这无疑是一个好现象。

    今年4月29日公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因此,食品经营者科学处理临期食品,无疑是对《反食品浪费法》的贯彻执行。

    正因如此,最近几个月以来,在一些热门商圈或社区,以“白菜价”售卖临期食品的超市悄然走红;电商平台也出现了一些专门售卖临期食品的网店;一些城市还出现了专门销售临期食品的线下折扣店。一些超市或购物平台甚至采用“倒计时”定价法,让临期食品何时到期有一个明显的提示,而且,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折扣力度越大。

    以打折方式处理临期食品,也深得消费者肯定。有网友表示,用打折的价格,吃到不打折的美味,何乐而不为?更多网友则表示,物尽其用就是最好的节约,购买临期食品减少了商家的损失,节省了自己的开销,还节约了社会资源,一举多得。

    一些商家用临期食品献爱心,更是暖心之举。据报道,5月27日,福州市区首家“爱心货栈”在鼓楼区东街街道见福便利店揭幕,免费给他人供给临期食品。在这里,环卫工人、快递员等一线工作者,可以进店扫码领取临期食品,如果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扫码,还可向店员求助,由店员协助进行领取。临期食品由见福便利店及其供货商家爱心捐赠。

    这种“爱心货栈”,是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联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和建立的,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之时,也是在辖区内倡导勤俭节约的风气,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的同时又奉献了爱心,可谓“一箭双雕”。显而易见,“爱心货栈”发挥了临期食品的最大功效。福州“爱心货栈”的成立是一个信号、一个启示,希望有更多单位、企业、个人以这种方式,防止食物浪费,节约社会资源,共同传递爱心与正能量。

 

    营销篇

    大大方方销售,明明白白购买

    唐伟

    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能对我们的身体带来难以预料的伤害。因而,在保质期内销售与食用食品,是商家必须遵守的商业原则,也是必须严守的安全底线。也正因如此,食品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就属于违法行为,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临期食品因为即将临近保质期,在品相和品质上可能较之于刚生产出来的食品有些差距,因而在销售上存在难度。在全球每年浪费的食物中,临期食品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事实上,把临期食品倒掉、扔掉的做法不是最优选项,不值得鼓励与提倡。无论是营销还是日常管理,以及从更宏观的利益考虑,对于临期食品的处理,都应当构建更加科学的体系,通过打折处理,加快销售进度,以最大化减少食品浪费,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事实证明,临期食品如果营销有度、合规,完全可以消除消费偏见,激起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当然,前提条件之一是,厂家与商家需要确保食品保质期的真实性。有的厂家随意标注食品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有的厂家推后标注生产日期,出现“早产”食品,其实质目的是变相“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限;而有的商家则涂改、遮挡、覆盖、抹擦、撕毁食品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这些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到临期食品的质量,不利于保障食品安全。

    临期食品可以成为消费新宠的前提条件之二是,要明确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采取专柜、专店销售的方式,大大方方销售,让消费者买得明明白白。2012年,原国家工商总局曾发文明确,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这为临期食品的合规销售提供了具体遵循。

    相比于非临期食品而言,解决临期食品的出路面临不少考验,除了要守住安全底线,还要讲求营销策略。比如,可以针对食品临期的时间长短、轻重缓急,分为优先级、次优先级来处理不同情况的临期食品,分批次进行集中标注、降价处理;有的商家则将临期食品与盲盒结合,低价销售,或购物达到一定条件赠送临期食品盲盒;当然,临期食品也可以低于成本价卖给餐饮业,或者内部职工自行消化,甚至可以采取赠送给居民或做公益等。

    临期食品的销售市场十分具有潜力,而要想让消费者“薅羊毛”的热情持久不衰,就要求经营者既要遵守安全底线,又要讲究营销策略。

 

    消费篇

    捡便宜需要理性,别盲目囤积

    王坤

    5元1盒的自嗨锅,3元1包的薯片,1元1根的巧克力棒……一些消费者选择支持“临期风潮”,一方面是为了节约开支,一方面也是为了支持环保、杜绝浪费。有专家指出,临期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放心食用。因此,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时代背景下,消费临期食品也是对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发扬。

    不过,消费临期食品还是需要科学、合理、谨慎。尽管临期食品不等同于变质食品,但“临期”和“过期”仅一线之隔,跨过这道线,安全就有可能成为问题。若仅是为节约开支而忽略安全健康,或者为了紧跟风潮,满足于好奇好玩心理,而无计划、无目标、无节制地盲目囤积临期食品,则不妥当。

    有调查显示,目前消费临期食品的主力军大多为年轻人和老年人。年轻人习惯于线上购物,虽然他们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在购买临期食品时会对保质期限特别关注,但在收货环节,往往疏于对保质日期再次核对,难免留下安全隐患。而老年人习惯于线下购物,大多缺乏风险意识,出于节俭目的会把即将过期的食品买回家存放,一旦在超过保质期后误食,就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为此,不论是线上消费还是线下消费,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多一点防范,多一点谨慎,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消费临期食品。

    盲目消费临期食品,还会造成另一种资源浪费。针对临期食品,一些消费者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物美价廉。不过,正因临期食品价格实惠,一些人在选择、购买相关产品时会很冲动,没有过多考虑需求量,事后才发现选购的数量远远超出预期。购买临期食品原本是为厉行节约、避免浪费,而盲目消费带来的食物囤积、过剩过期,无意间又造成另一种资源浪费。可见,尽管临期食品价格低廉,但不能随心所欲地“买买买”,而要着眼于生活必需,有计划、有节制地消费。

    据调查,虽然临期食品的价格便宜,但利润却比较高。这是商家竞相售卖、鼓励人们购买的主要原因。为获取消费者青睐,商家都会进行有“可信度”的推广,一方面,通过引用专业人士的权威解读,消除人们的思想防备,另一方面,通过口号宣传激发人们的消费热情。作为消费者,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因盲目跟风而掉进商家的陷阱。在消费临期食品时尽量遵从本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消费计划。在购买临期食品时,除了要看清保质期外,还要检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等情况,食用前也要观察食品是否存在变质。

 

    监管篇

    给临期食品画出“法律标准像”

    李英锋

    本来属于销售中堵点、难点、痛点的临期食品,如今却成了市场上的“香饽饽”,这一变化有助于消化食品市场的库存,减少食品浪费,也能给消费者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然而,临期食品再往前走一步甚至半步,就成了过期食品,因此,临期食品也是风险食品,其剩余保质期越短,食品安全隐患就越大。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针对临期食品的风险属性,有必要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标准,有必要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规范临期食品销售行为,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定位。尽管临期食品的说法已经被商家和消费者普遍接受,但严格地来说,临期食品还只是一个市场概念,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笔者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未涉及“临期食品”这一概念,均未对“临期食品”做出专项约束。

    原国家工商总局曾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商家销售即将过期食品履行“醒目提示”义务作出过要求,北京、浙江、广东广州等地,也曾出台过临期食品管理办法或制度,但这些多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或地方政府规章的性质,甚至其中有些规范仅为倡议公约,层级效力不高,约束力不强,且还存在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法律概念的缺失或模糊,不利于对临期食品的监管,立法部门或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借鉴已有的监管经验,通过修法、制定部门规章或作出法律解释等方式,给临期食品画出“法律标准像”,明确临期食品的概念(不同保质期的食品剩余保质期低于多长期限时为临期食品)、性质、范围、临界分级标准、销售及贮存要求、明示告知义务、不得纳入临期食品或必须移出临期食品的情形、违法销售临期食品的法律责任等。

    除此之外,还应赋予临期食品经营者更严格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只有食品经营企业才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只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才需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其他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只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然而,笔者以为,经营临期食品,尤其是专门经营临期食品的风险性,高于经营非临期食品,普通经营者不能止于承担查验许可证、合格证等“普通责任”,而是应该承担更严格的特殊责任,应该要求经营者比照食品经营企业,承担更全面更到位的进货查验责任,比照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承担销售记录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于临期食品具有易过期属性,应要求经营者承担动态检查清理责任,即每日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每日更新提示信息,每日清理达到过期临界点的食品或变质食品。

    当然,市场监管部门更应增强“临期监管”的责任意识,对临期食品严管,瞄准风险点增加抽样检查和现场检查的频次,督促、倒逼经营者履行保质期内销售和品质把关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延伸篇

    食品行业去库存,更要控产能

    文川平

    临期食品消费升温,体现了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固然值得欣喜,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如今临期食品之所以盛行,也与当前食品行业产能过剩不无关系——部分产品未能在保质期内被消费掉。这是值得注意并反思的。

    一份最新研究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零食行业总产值规模超过3万亿元,即使按1%的库存沉淀计算,临期食品行业市场规模也有望突破300亿元。伴随行业迅速发展,临期食品在销售中也呈现品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在各大电商平台一些临期食品店铺的评价中,存在关于食品质量问题的差评。

    故而有专家表示,临期食品消费升温,火爆与风险并存。通过吸引人们大力消费临期食品,是为了减少食品库存,杜绝食品浪费;而适当调控产能,从生产源头为临期食品“减量”,才是最有效的节约资源,并保障人们的消费安全。

    所谓产能过剩,是指生产产品的能力饱和,生产出来的产品超出社会的需要。供大于求,势必造成库存增加,给生产经营者造成的后果是成本上升、效益下降,甚至亏损,给整个社会造成的后果则是浪费食物资源。因此,在为临期食品受青睐叫好之时,我们也希望过量生产、过量销售食物的做法引起重视,在呼吁食品行业在去库存之时,也要适当调控产能,也就是化解产能过剩。

    给临期食品等过剩食品寻找新的消费归宿,这是食品的“再分配”。把临近保质期的食物吃掉而并非扔掉,这虽然也是对节约资源、杜绝浪费的贡献,但是,只是一种缓和现状的做法;从源头上调控生产,减少库存的产生,才是对食物资源最好的节约,这种节约不仅体现在食物消费环节,还体现在生产、流通、加工环节。

    那么,食品企业如何化解产能过剩?有专家建议,越是市场大发展,越要加强生产的宏观调控,提高微观生产中的计划性,对市场进行更为有效地了解与把握;随着食品行业的消费升级——从生存型消费向健康型、享受型消费转变,企业要适应消费新需求,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从“量”上转到“质”上,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品质量,以创新型、个性化产品赢得市场,甚至引领行业发展。

 

当前:A4(2021年09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