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牢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锁”
余姝满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与人们生活联系极为密切的法律,也是一部高度回应社会关切的法律。

    我们生活的时代,已经被直接称之为“大数据时代”。在这个时代,我们享受着“数字化生存”的种种便利,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面对手机里骚扰不断的垃圾信息、APP里过于“精准”的广告推送等诸多麻烦,还有可能遇到“刷脸”变成“丢脸”。今天的个人信息,已经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姓名、职业、通信记录、家庭住址,还包括个人上网痕迹、位置轨迹等数据,以及人脸、指纹、声纹等生物特征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比以往更加复杂,也比以往更加紧迫。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通过,被视为一个里程碑和新起点。这部新鲜出炉的法律共8章74条,其中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信息,不得进行“大数据杀熟”,对公共场所图像采集等设备的安装,对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的使用作出规制等内容,都明确指向了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权益被侵犯的痛点,以法治方式为个人信息保护上了“安全锁”。

    发展数字经济,我国在一些方面已经实现了“弯道超车”,成为了领跑者。这就意味着,我们也要面临更多新问题、新矛盾,需要拿出更多新办法,尽快解决新课题。在个人信息的使用上,每一个人都更有安全感,数字经济、“数字生活”才能更有活力、更有前景。

    技术创新每向前一步,法律供给就必须跟进一步。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必须成为一个信息被高度保护的社会。个人信息应用有多广泛、有多深入,这种保护就应当有多严格、有多细致。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亮出的鲜明态度,更是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协同行动,共同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墙的方向。

当前:B4(2021年09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