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南溪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刘翔宇

 

    宜宾市南溪区作为四川省唯一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试点区县,力争到2022年底消除辖区现有地灾点,放大地灾综合防治的经济、社会、民生效益,同时为全省地灾综合防治破解资金筹集难题积累“南溪经验”。

    南溪区在历年积累的全区地质灾害资料基础上,委托405地质队对全区地质环境进行复核评价,精准界定出地灾隐患点64个,受威胁农户276户1076人,受威胁财产约1亿元。同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安置点规划、旧房拆除等搬迁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组,负责细化工作目标任务、综合协调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并制定了《南溪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调研,审核工作方案,并率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省厅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最终争取到省厅政策支持。试点项目的实施,为南溪区间接提供了约9000万元的财政净收入,地灾综合防治的经济效益得以放大。

    在受威胁群众集中、基础设施较好的镇修建集中安置点,设置多种户型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为满足农户生产生活需要,每户均设置有院坝,部分户型设置有工具房。对集中安置的农户,按人均3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面积标准提供安置房,同时配套旧房拆除补偿标准和新房选购补助方式等政策。农户可就近选址自主建房,由农户按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申请新建房屋,由政府委托405地质队对其新建房屋的选址进行地质安全评价,并给予11万元/户的搬迁补助,同时对符合条件申请贷款建房的,区财政提供每户最高6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鼓励农户购买商品房居住,政府给予11万元/户的搬迁补助,实行自主安置。试点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地灾综合防治的社会效益得以放大。

    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至经营主体三年以上的,除流转费外,区财政额外给予200元/亩/年的补贴;对将土地经营权一次性流转三年以上(含三年)并用于规模化经营的,区财政按照流转年限给予100元/亩/年的流转补贴(不超过三年)。政府或国有公司提供相当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就业;对在市内企业首次稳定就业的,按相应标准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就业补助。对自主创业并符合贷款条件的搬迁农户,区政府按规定给予2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三年贷款贴息;对合伙创业并符合贷款条件的,区政府按规定给予3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三年贷款贴息。对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等的搬迁农户,在区政府现有奖励标准的基础上,额外给予一倍的一次性奖励。试点项目的实施,使避险搬迁农户住得好、留得下、能发展,地灾综合防治的民生效益得以放大。

当前:3版(2021年10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