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震惊体”网文失去生存空间
张立美

 

    “震惊!”“速看!”“万分危急!”当你点开一篇“震惊体”网文时,也许有人正在收割利益。记者近日跟踪一起制作“标题党”虚假推文的网络黑产案件,揭秘流量变现背后的“生意经”。广州市公安局民警古悦雄介绍,一些公司通过“养号”、炮制网络“爆文”,赚取流量、收取广告费,用户每点击一次,公司就能赚取几毛钱。但他们发布的内容多数都是不实的虚假信息。(据11月5日新华社)

    不少所谓的“震惊体”网文,内容要么是毫无营养的废话,要么是胡编乱造的虚假信息,实质上是网络谣言。这些“震惊体”网文往往是“标题党”网文,博人眼球,赚取流量,收取广告费。

    “震惊体”网文以不实虚假信息为主,容易误导大众特别是科学素养不高的网民,在客观上加剧人们的焦虑心理和恐慌情绪,扰乱人心,扰乱网络秩序,扰乱社会,尤其是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震惊体”网文,直接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可以说,“震惊体”网文是污染网络空间、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的毒瘤。

    从法律角度说,如果炮制“震惊体”网文散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涉嫌违法犯罪。《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雷同低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违法违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让网络空间更晴朗,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必须屏蔽“震惊体”网文,铲除“震惊体”网文生存空间,割掉这个网络毒瘤。这需要执法机关、职能部门、自媒体平台企业等多方共同发力、齐抓共管,断了炮制“震惊体”网文的财路。

    公安等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职尽责,精准适用法律,依法打击炮制“震惊体”网文违法行为。职能部门要提前打预防针,让信息公开跑在谣言前面,并强化科普工作,提高大众科学素养,提升人们识别谣言的能力。自媒体平台要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不推送“震惊体”网文,并及时屏蔽、下线,以及对相关账号进行封号处理。网民也要划好自己的网络生活红线,不做网络谣言的“二传手”,不转发“震惊体”网文,子女还要指导、引导老年父母的网络生活,不点击不传播“震惊体”网文。

当前:B4(2021年11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