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国际日”中国主场论坛举行
国家文物局:构建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机制

 

    11月14日上午,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上海市文物局、上海大学承办的“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国际日”中国主场论坛在线举行。论坛发布“2021年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国际日”专题网页,链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数据库和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与社会各界共享我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丰硕成果。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加入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践行公约精神,采取九方面有力措施:坚持法治建设先行、构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坚持资源保护第一、构建文物资源调查登录体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构建文物流通领域监管体系,坚持严管文物国门、构建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体系,坚持严打文物犯罪、构建文物安全打击防范长效机制,坚持捍卫文化权益、构建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机制,坚持恪守国际义务、构建外国被盗文物风险警示机制,坚持弘扬职业道德、构建收藏机构和市场主体自律机制,坚持参与国际治理、构建多边双边国际合作机制,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关强表示,近年来国际社会在打击文化财产非法贩运、促进文物返还领域,出现了积极的良性互动,也依然面临风险挑战。各有关部门持续丰富履行国际公约的“中国实践”,推动国际组织提供弥合创伤、促进谅解的“公共产品”,织密全社会共同打击文物犯罪的“道义藩篱”,构筑打击文化财产非法贩运的“国际长城”。

    据悉,1970年11月1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通过“1970年公约”,2019年,将每年11月14日,确定为“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国际日”,此次是国家文物局首次举办该国际日的中国主场活动。自1989年加入“1970年公约”以来,中国政府致力于加强国际多边双边合作,打击文物非法贩运,提升文物保护能力,支持流失文物回归原属国,促进国际公约推广、改革与完善,为构建文物返还的国际新秩序持续贡献中国力量。(人民网  刘微)

 

当前:A3(2021年1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