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违规停放、 限制使用”可推广
唐伟

 

    为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1月26日,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会同美团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四方共同签署了《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对存在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实施联合限制措施。(据1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共享单车提高了公众的出行效率,是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深受公众喜欢。不过,随着共享单车数量增多,乱停乱放问题日益突出,这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行业粗放发展,比如固定的借还车地点规划数量不够、位置不合理,需要改进;二是部分用户缺乏公共责任意识,没有按规定把车辆有序停在固定借还点,而是图方便随意停放,比如直接停放在公交站、地铁口、绿化带、人行道和草丛中,更有甚者,直接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乱象背后,实际上是“使用自由”和“游戏规则”之间发生了冲突。一方面,用户拥有高度的使用自由,可以享受低价共享所带来的便捷;另一方面,使用规则本身的限制力度可能不够,约束力偏弱,导致一些用户使用失序。一些用户之所以违规停放或乱停乱放共享单车,并非不知此举对公共秩序带来的影响,而是因为该行为几乎不会承担相应成本,付出相应代价,从而任性而为。

    对不文明行为要给予相应惩罚,才能让人心存敬畏。共享单车用户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到固定借还点,这是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如果用户无视规则而多次乱停乱放,既会增加投放企业的管理难度,又会扰乱市容市貌。在此情况下,对用户采取限制使用的措施,实质上就是将其纳入使用“黑名单”,此举既符合道德惩戒的题中之义,也符合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既可行也必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早就明确,共享单车管理方没有做到规范管理会受到相应处罚。共享单车投放企业通过制定和执行使用规则,督促用户遵守规则并规范借还行为,避免出现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既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多次违规停放用户被限制使用,是一种必要惩戒,以此为手段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和文明素养的提升,是包括企业在内的多方主体的共同责任。

 

当前:B3(2022年02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