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沟通不可少
赖春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家校共同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格局,有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这一点,有必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家庭与学校的沟通。

    重视沟通方式的多样性。家校沟通的方式应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多种多样。学校可举行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邀请家长参加家长会,举办学校开放日活动,让家长观看学生演出、参观学生作品展览,给家长写“告家长书”、便条或报喜单,与家长通电话、发短信、进行视频对话等。还可深入学生家庭进行面对面家访,这样可以了解学生更多的真实情况,便于因材施教。家长应做好孩子的榜样,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重视沟通内容的丰富性。家校沟通的内容既应具有针对性,也应兼顾丰富性。老师应主动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讲解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提供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共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同时,老师还应将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如上课听讲、回答问题、完成作业、与老师和同学相处、参加课外活动等情况如实告诉家长。家长应用心体会老师的教育理念和情怀,及时向老师反映孩子的有关情况,尤其是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主要优缺点及家长对孩子的期望。需要注意的是,家长不宜向孩子传递对学校和老师的不满情绪,避免孩子产生迷茫困惑的心理,减弱学校教育的影响力。

    把握沟通频率的灵活性。要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家校需要同步协调、及时沟通。孩子情况正常、良好,家校沟通频率可适当低一点,可以是以学期为单位;孩子情况异常或较差,家校沟通频率则应该高一些,每月、每周甚至可以是每天沟通,家长和学校双方都应灵活把握沟通频率,做到随机应变。每个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家校沟通及时,家长与老师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能有效地教育、引导、帮助、督促孩子尤其是学习困难、缺点较多的孩子向上向善向好。

    调动沟通主体的积极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家庭教育已具备了法律的强制性。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会同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单位,有效调动家校沟通的积极性,促进家校沟通有序进行。家庭方面,父教和母教缺一不可,父母携手并进的教育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同时,家长应养成主动定期与老师沟通的习惯。当老师反映孩子的问题和差距时,家长不可情绪激动,找借口为孩子开脱,而应实事求是地与老师交流孩子的真实情况、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帮助孩子改进的办法,便于老师“对症下药”与家长一起帮助孩子、提升孩子。学校方面,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的同时,应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并激励老师争当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家校沟通,家庭和学校是互为主体的关系,家长和老师都应积极主动充当家校沟通的主体。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高的家长有必要主动激发学校和老师的沟通积极性;对家庭教育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差的家长,老师则应积极主动一些。

 

当前:B2(2022年0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