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扶残助残 共享美好生活

 

    编者按

    中国残联、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信部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实施党员帮扶残疾人行动;深化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开展扶残助残文明实践行动;讲好残疾人故事,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形象,等等。此次意见发布将扶残助残行动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有利于社会公众将扶残助残意识进一步转化为行动自觉。那么,如何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工作,推动扶残助残不断呈现新气象,不断显现新成效,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期话题对此予以探讨。

 

    制度篇

    扶残助残理当制度化、常态化

    文川平

    《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国第一次对扶残助残行动进行制度化、常态化安排,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该意见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扶残助残,制度要先行。

    由于在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等方面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导致残疾人有可能无法像健全人那样平等、充分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生活。 然而,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这样一个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全社会对待他们的态度,体现出社会文明程度,折射出各地的人文关怀温度。

    “伸出你的手,让别人幸福。”扶残助残是我国的光荣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全国每年都会以扶残助残为主题广泛开展活动,不少地方还有规模、有声势、有成效。1992年起,每年12月3日被确定为“国际残疾人日”,在此前后,我国不少地方也会开展一系列扶残助残活动,让残疾人在同一片蓝天下共享温暖。

    然而,在“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之外,扶残助残工作目前还不够常态化。扶残助残既需要“大水漫灌”、轰轰烈烈,也需要“精准滴灌”、细水长流不断线。因此,扶残助残既要注重助残日,更要注重平时。对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来说,要将扶残助残当成一种长期的自觉行动。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扶残助残理当制度化,也就是12部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所说的,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有制度才有章法,有章法才有规范;有制度才有目标,有目标才有方向;有制度才有监督,有监督才有努力。如今,我国相关部门对扶残助残行动进行了制度化安排,各地在顶层制度的指导下,应尽快出台可操作性强、目标具体明确的地方细则或方案,推动各地扶残助残工作不断呈现新气象、显现新成效。

    制度化是常态化的基础,有制度化才有常态化。常态化对推动扶残助残工作的益处显而易见,拿视障群体出行来举例,他们本该享受到出行便利,却由于一些地方盲道建设不合理、被占用、被破坏的问题长期存在,给视障群体出行造成了诸多阻碍,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应该提供常态化帮扶,让他们的出行之路更安全。

    不断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真切的关怀、无私的援助,传递暖心的爱。

 

    帮扶篇

    党员应在扶残助残中率先垂范

    王坤

    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全社会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开展好扶残助残行动,有利于展现团结、友爱、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精神风貌。

    近日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党员帮扶残疾人行动为十项重点任务之一。作为一种传递正能量的行动,扶残助残的过程中“传帮带”作用被不断激发,使扶残助残的“星星之火”逐渐形成“燎原之势”,而党员是群众的主心骨,理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扶残助残的文明实践活动中当模范、作表率、勇争先。

    给予残疾人力所能及的关怀与帮助,同样能真正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因此,以实际行动扶残助残,推动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应是每一名党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养。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到,关心他人、助残为乐,不是可有可无、时紧时松的自由选择,而是必须用心用情答好的时代考题。即便党员身在不同岗位,从事不同工作,扶弱助困的初心,永远都不能变。

    客观地讲,各级各地党员参与扶残助残已形成一定的氛围,但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响应扶残助残的热情,还需党员率先垂范进一步激发。这就要求,党员在当先锋、打头阵的同时,要把热情传递给群众,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群众的思想凝聚起来,从而汇集扶残助残、向上向善的磅礴之力。为此,要鼓励广大党员利用平常走基层、访民生、办实事、解难题的机会,面向群众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现状讲清楚,把扶残助残的重大意义讲明白。当群众对扶残助残多一些认同,自然而然就会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力量。

    党员扶残助残亮身份、当示范、争模范,关键在于主动作为、有所作为。比如,一些地方将扶残助残文明实践纳入党组织活动计划,鼓励党员积极参加助残日、助残周、助残月活动,已经成为新常态。党员带头到基层、进社区、入庭院,广泛收集残障人士的“微心愿”,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既是服务民生的责任使然,也是爱心奉献的价值追求。除此之外,还要倡导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用自身行动影响身边更多的人,进而形成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总而言之,扶残助残,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部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党员率先扛旗冲锋,释放的是一种积极、向上、向善的正能量,群众从中获得动力,心有向往,也跟着学、跟着走,这才是构建幸福和谐社会的最美状态。

 

    环境篇

    以无障碍环境让残疾人“畅行”

    杜建锋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一个人增长知识、获得成长的重要途径。可是,残疾人如何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变为现实?实事求是地说,就目前而言,实现这一点还存在一定的难度。营造无障碍环境,让残疾人能够“畅行无阻”,让他们平等地享受现代文明,既是全社会的责任,也能彰显一个城市的情感温度和文明程度。

    事实上,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已经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随后,多地相继发布了地方性条例,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实施路径,凸显出政府部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关爱。比如,盲道建设不仅列入了城市规划,而且得到了有效的推进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多地已取得了显著成绩。

    要把关爱残疾人落到更多方面的实处,助力残疾人“畅行无阻”,无障碍环境建设还需要持续精准发力。

    要使城市建设更合理,应注重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细节,努力实现由“无障碍设计”向“通用设计”的转变,让“无障碍设计”成为各个环节的标配。城市交通建设要考虑无障碍接驳,实现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步行、非机动车、出租汽车、小汽车等出行方式之间无障碍衔接;要注重无障碍设施的维护,比如,修建盲道,就应当以残疾人的眼光来衡量便利程度,而不是让盲道成为断头路,盲道不能“很忙”,更不能一建了之,不进行相应维护;要确保无障碍设施能够得到有效、顺利使用,比如,无障碍电梯不能“虽设而常关”、无障碍卫生间不能总是形同虚设、无障碍停车位不能失去实用价值……一个畅通无阻的出行环境,不仅传递出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爱,更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社区建设中,要注重人文关怀,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点,满足他们的生理、心理需求,保障他们的安全和生活质量。比如,残疾人该如何使用社区的体育设施,残疾人使用的马桶该有多高,照明设施该如何使用,等等,都应当进行细致考虑,必要时,应当让残疾人参与其中,如此才能更符合他们的生活实际。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智能化手段,推动智能化社区和智能化家庭建设,提高残疾人的生活便捷性,要把各种风险降到最低,有效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此外,还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精神需求和文化需求,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现代文明之美。比如,建设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残疾人的相关需求,设置盲人专用阅览桌椅、盲人专用的电脑等。比如,建设盲人影院,为视障人士提供无障碍“看”电影的可能,让他们享受电影艺术的乐趣。再比如,手机要开发出无障碍使用功能,对手机操作体验进行无障碍优化,方便视障用户顺畅使用手机各个功能,让残疾人能畅快地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要通过各种手段,让残疾人公平享受现代文明,有效提升他们的精神文化水平,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意义。

    当然,落实落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前提,是要广泛树立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人性化理念。正如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所说:“无障碍不仅仅是一个台阶、一条盲道,而应该是一项充满人性关怀的工作。发展无障碍实际上是消除歧视,是尊重生命、维护权利和拥有尊严的充分体现。”

    有爱无“碍”,让温暖触手可及。

 

    就业篇

    为残疾人打开更多就业之门

    张帅

    相较正常人而言,由于受到多种综合因素的影响,残疾人就业压力更大。因此,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帮助残疾人增收致富、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和梦想的重要途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促进残疾人就业,必须先要提升残疾人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在后疫情时代,多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课程资源等,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的知识文化素养,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在让他们掌握一门谋生技能、通过网络方便快捷地共享就业信息的同时,还可以让他们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合作、交流和解决问题,对获得的信息进行辨别和分析。

    此外,要普及关于残疾人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关于就业的法律知识,让残疾人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熟知就业时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的重要性,就可以避免被随意开除工作岗位,或因为没有购买社保险而导致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等糟糕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必须大力营造支持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

    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国家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增强用人单位扶残助残的社会责任感,优先考虑吸纳残疾人就业,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多角度、多层次逐步拓宽残疾人就业的渠道。帮助用人单位设置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并做好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成立专门的残疾人就业组织,建立专门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站,解决残疾人就业信息闭塞的问题。加大科研经费投人,或鼓励生产企业研发针对残疾人障碍类型的、具有辅助性功能的互联网技术与设备,让残疾人能轻松使用信息技术,譬如为视障人士建立电子语音就业功能等。

    规范、合理利用与有效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残联对残保金的支配作用,加强残保金监督,依法、依规将残保金用到实处,将残保金效益最大化。各级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就业保障体系,建立和推动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协同合作共治的保障体系,融合协调多元主体力量,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并促进残疾人士主动就业、自主创业。

    残疾人是具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残疾人通过就业参与社会发展,不仅可以实现经济独立,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而且能获得社会认同和尊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残疾人打开更多的就业之门,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宣传篇

    讲好残疾人故事也是扶残助残

    何勇海

    日前,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讲好残疾人故事,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形象。这也是扶残助残的重点任务之一。

    讲好残疾人故事,首先要讲好残疾人自身的故事。讲好一些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故事,可以增强其他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激发高昂斗志,活出精彩人生,彰显自身价值。

    很多50后、60后、70后,在上世纪80年代应该听到过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的故事。张海迪在小时因患脊髓血管瘤导致高位截瘫。在残酷的命运挑战面前,她没有沮丧沉沦,而是以顽强毅力与疾病作斗争,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等,并攻读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1983年,张海迪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她以顽强的毅力克服病痛,精益求精地进行创作,执着地为文学而战,先后翻译了数十万字的英语小说,并出版了多本长篇小说,以顽强不屈的精神激励了无数人。

    这就是讲好残疾人故事的一个典型案例。中国残联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广大残疾人需要一个个榜样焕发强大的精神力量,来鼓舞激励他们激发起坚强的意志,坚持不懈地追寻生命的意义。如今,许多地方在评选表彰“自强之星”,全国层面也有“全国自强模范”之类的评选表彰活动,对这些“自强之星”“自强模范”的宣传,还要更加广泛深入地进行。如今,中央相关部门提出“讲好残疾人故事”,这表明,是时候为广大残疾人树立更多精神旗帜了。

    讲好残疾人故事,还应该讲好我们国家、社会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故事。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我国从上到下的相关部门都尊重残疾人意愿,始终致力于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消除社会歧视,推进残疾人的社会参与;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增进残疾人福祉,推进残疾人平等分享发展成果。这些举措,推动了残疾人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讲好这些故事,更能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爱残疾人,让他们看得到“光明”,听得到“声音”,人生变得“完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B4(2022年0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