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社区巡逻时间减半是文明新风的最好注解,餐桌文明成校园风景,每个人都可以是“最美一米风景”,让农民“唱”主角和谐乡风悄然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点成为小区“文明风景线”……一年来,许多人都在为这座城市的美好而努力。(3月8日《重庆日报》)
近年来,许多地方都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究其原因,与现代化进程的滚滚车轮相比,一些人的精神家园建设“慢了一拍”;“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到底就是建构一个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认同与遵循的价值体系与规范系统。人们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怎样为人处世,怎么与自然、社会相处,都是按照这个价值体系与规范系统进行的,并由此表达人们对周围事务、社会关系的看法、理解、情感与信仰。
融入规则意识与边界精神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塑造了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挥棒。不侵占通道和绿地等公共空间、不高空抛物、不制造噪音,文明养宠物、文明就餐……一个与现代文明接轨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不能放任个体自弹自唱、孤芳自赏,而是讲究“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塑造城市文明需要处理好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关系。垃圾分类有助于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有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只不过,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的市民认为垃圾分类“多此一举”“费力不讨好”,这样的认知偏差,显然需要纠偏。此外,也要降低老百姓遵守社会规范的成本,提升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回报与激励,从而催生社会文明。
伴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学会处理好个体与他人、群体与社会的关系,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文明素养。在地铁、公交车等公共空间上手机不放外音、不跷二郎腿、背包向前,愿意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呵护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低调地进行“隐形慈善”……多一些禁忌意识,多一些换位思考的同理心,这个社会会充盈更多善意和温暖。
在乡土熟人社会,红白喜事具有很强的公开性和象征意义,成为一个社会表现和社会竞争的舞台。大操大办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加重了老百姓人情往来的负担。通过乡规民约来重塑人情往来的共识性规则,每个人既是移风易俗的实施者也是受益者。当崇尚文明、追求文明成为一种价值坐标和精神航向,当文明成为一种文化基因,一个地方的文明水平才会不断提高。
让文明与日常生活相伴,会让生活更美好。人是城市的核心和灵魂,你我的文明,就是这座城市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