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余夏

 

    商家人脸识别、简历大数据、专坑老年人的手机“清理”软件、搜索引擎及浏览器虚假医药广告……2021年央视3·15晚会上,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隐私侵犯违法违规行为被曝光,大数据时代下,侵犯隐私的问题无处不在,个人信息保护已然成为社会生活中无法忽略的一部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这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以来,再次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强调,足见其重要程度。那么,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本期我们从立法的角度和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中寻找答案。

    相关法律法规

    陆续出台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系列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和规范,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逐渐确立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规则。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专门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和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本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针对过度收集信息、大数据杀熟的问题,本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针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问题,本法要求,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法特别规定了其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与此前颁布的网络安全法共同构成了维护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李郁华说。

    代表委员

    建言个人信息保护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从不同的角度为个人信息保护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提出,从立法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必然举措。马进建议尽快建立健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要明确网络第三方平台,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相关电子设备生产经营商家等在个人信息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生命周期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建立事后追责机制,加大对信息泄露等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倒逼相关主体加强内部管理,不再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存有侥幸心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带来推进人脸识别信息保护的提案。建议组建行业协会,建立分级管理制度,由政府同意授权建立行业协会,强化机构责任,由该协会进行人脸信息数据保护的微观管理,负责人脸数据使用的审批同意、维权保护、技术培训等业务,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执行,实现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有机联动。除分级管理体制以外,一体化的监管体系的建立势在必行,通过打造“采集—储存—使用—销毁”一体化的监管体系,确保人脸信息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霍涛在调研中发现,信息主体的哪些数据被非法应用,用户并不清晰。霍涛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应设立个人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使信息主体能够直观查看个人数据被收集、处理的情况,从而为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筑起一道安全防火墙。

    非法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多数网络犯罪实施的源头行为,实践中多发高发。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建议,坚持全链条惩治,执法司法机关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纳入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特别是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部署推进。对于利用工作便利大规模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在刑事立法上设置较普通人员更严标准,并同步加大罚金刑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全国人大代表、太原市公安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同样提出继续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建议。杨蓉表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是司法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网络文明和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当前:A4(2022年03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