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3月15日电(记者 郑生竹)为破解消费维权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问题,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15日联合出台《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联动化解机制,实现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
按照意见要求,江苏省司法厅、省消保委将在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护、金融消费等领域共同探索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鼓励公益律师等专业人员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
为解决取证难问题,意见要求设立技术调查官专家库,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汽车修理等领域分批次选拔专业技术、检测检验、认可认证专家。涉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审判,调查官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作为专家辅助人提供相应意见,在举证责任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
为解决索赔难问题,意见明确,经省消保委调解的相关消费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出具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杰表示,这一程序的引入免去司法诉讼、司法调解等流程,节省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又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避免让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