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抹零”被处罚是一次普法教育
余明辉

 

    “本以为‘四舍五入’收款方式不违法,吃一堑长一智,平时还是要多学法啊。”福建省厦门市某餐饮店负责人悔不当初。近日,该餐饮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据3月10日新华社)

    原来,消费者刘某在该餐饮店就餐消费189.5元,支付记录却显示被扣取190元。该餐饮店负责人声称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拒绝退还“反向抹零”的5角钱。接消费者刘某反映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所反映情况属实,遂作出以上处罚。

    众所周知,“四舍五入”是很多商家结账时的潜规则甚至明规则。有研究者称,“四舍五入”从概率上说,有利于商家不利于消费者,因为商家“舍”的是1、2、3、4,“入”的是5、6、7、8、9。而且,此类事情一出,商家往往会装无辜,或“甩锅”给电脑的“系统默认”。如今,一些着眼长远的商家对顾客消费时的零头支出会予以抹去,这种“正向抹零”让人称道。而“反向抹零”,实在有失诚信经营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商家做生意必须明码标价,必须严格按照所标示价格收费,而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超过这个价格。商家结算时“四舍五入”,即便现在的几角钱不算什么,但多收了人家几角钱,也是对明码标价收费原则的突破和违反,是失信于顾客,也是对顾客权益的不尊重。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由此可见,经营者以“四舍五入”是惯例“反向抹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是,既然法律如此明确,但时至今日这一现象为何仍旧存在?对许多消费者来说,商家“反向抹零”往往只让自己损失区区几角钱,再加上维权成本高,虽然心里不舒服,有时候也说出来,但到真正行动时,却怠于甚至放弃维权。同时,个别地方的执法者也可能因这样的经营行为后果轻微,缺少足够认识,而执法不力,让商家在这方面违法违规几无成本,久而久之,就有了敢于“顺理成章”这样做的底气。

    然而此次,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的“多收5角钱罚4千”的做法,是对“反向抹零”的较真,无疑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告诉包括商家在内的全社会:“反向抹零”虽然表面看事情不大,却关涉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健康机理,也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违法终究要付出代价。

当前:B3(2022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