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出台 12条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 赵青  实习记者 王露)记者5月19日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提到的“非遗工坊”是指在四川境内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经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

    《办法》明确了非遗工坊从场地、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应享受的12条政策,以及认定程序、部门职能职责等,对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将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四川省将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旅强省等重大战略。

 

当前:1版(2022年05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