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新疆阜康市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述
张晶 田锋

    日新月异的城市风貌、亮丽整洁的街道、安全通畅的交通、文明有礼的市民……融汇成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的文明底色,彰显着阜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印证着22万阜康市民的美丽梦想和幸福追求。

    “十四五”开局之年,阜康市吹响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成果的嘹亮号角。共赴“文明之约”,塑造文明之城,这场关于文明的接力在这座城市持续进行。阜康市举全市之力、下非常之功,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全市上下群策群力、担当实干,迈开追求城市外在美与内在美有机融合的铿锵步伐,以润物细无声的文明情怀改变着一座城。

    高位推动,激发创建合力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阜康市从组织领导、目标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推动在全市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效落实。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阜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并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市创建办,实行实体化运作,确定2021年基础建设达标、2022年全面对标提质、2023年打造品牌冲刺。深入实施县级领导“包街巷、包市场、包单位、包小区”包干制度,29位县级领导分别包联5个市场、24条城市道路,全市79家单位包联68个小区,每周五下午集中开展包联督导工作。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出台《阜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责任分工》《阜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明细》等系列配套文件和制度,高规格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誓师大会,把测评指标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确保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同时,对创建工作实行单列考核,督促激励各单位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健全常态督查机制。建立创建四级督查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一季一督查,市四套班子领导一月一督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月开展主题督查,创建办每日一督查,通过高频率的明察暗访,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报和创建交办书,督促责任部门即时整改。

    提升品质,筑牢文明之本

    文明城市创建,离不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阜康市将文明创建与城市发展相结合,把创建为民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优化拓展城市空间。投资3000万元打造集“综合执法、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市政”一网统管的智慧平台,完善城区主次干道路网体系、公交站点、无障碍设施等的提质改造。打通阜港绿园(新运)路、天池北街方舱医院段等断头路,加大城区慢行系统和易堵路口改造力度,不断优化城区道路交通。大力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准噶尔小区、康城雅居、和谐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区绿道、街头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功能品质。阜康市把“创建为民”作为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度为标尺,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增加停车位、拆除违建……一座品质新城正在加速呈现。如今,生活在阜康辖区的群众,步行15分钟就可以到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办事,社区还设有惠民超市、户外劳动者站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聚焦民生,夯实创建之基

    阜康市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惠民生的理念,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放”的含金量,增强“管”的科学性,提升“服”的满意度。率先在新疆实现“二手房交易+水电气暖”同步过户服务新模式,在新疆首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新速度。严格落实工程项目10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注销“一网”服务,通过“最多跑一次”“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特色服务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和移送调解3种方式,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检察调解和信访调解5种调解组织有效衔接联动起来,形成“五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巩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成果,完善妇女“大维权”工作机制。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警示教育”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专项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提升文化供给水平。阜康市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申请专项资金2400万元,对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引入现代化、智慧化设施,植入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互动体验项目。围绕“我们的节日”持续开展“我们的村晚”“清明祭英烈”“端午晒家风”等主题活动。连续多年开展“畅阅全城 书香阜康”、百日广场文化及戏曲下乡村等系列品牌活动。

    价值引领,铸造城市之魂

    阜康市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

    注重文明实践推陈出新。充分发挥昌吉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307个账号作用,高标准打造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新时代文明展示中心、志愿服务管理中心、志愿服务孵化中心、志愿服务培训中心“五个分中心”为一体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成文明实践所10个、文明实践站84个,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全覆盖。

    注重道德典型选树宣传。以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为着力点,持续深化道德模范培育工作,用榜样的力量塑造城市之魂。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工作,阜康市共有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1人、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1人、昌吉州道德模范6人、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1人、昌吉州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7人。如今,这些先进典型正发挥着“蒲公英效应”,影响更多的人,成为城市文明的领航人。

    注重社会良好风尚养成。阜康市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全体市民都把文明创建作为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窗口行业大力推行文明礼仪、优质服务,人人争当文明使者;企事业单位员工积极参与争创文明单位,争做文明职工;小区居民积极争创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市民……

    在永不停歇的文明创建之路上,每一位阜康市民砥砺奋进,不断丰富着文明城市的色彩与内涵,加速攀登着一个又一个文明新高地。

当前:3版(2022年06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