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完成修订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颁布施行后,时隔近27年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1995年8月29日通过的体育法,填补了国家在体育领域的立法空白,结束了体育事业无法可依的历史,使体育工作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轨道。二十多年来,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对外交往等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体育事业面临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要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体育法修订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重大的基础性、整体性问题。将“社会体育”的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把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写入法律;将“学校体育”的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把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竞技体育”一章,突出运动员权利保护,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全面发力;增加“体育产业”一章,促进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发挥体育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动力的作用;增加职业体育内容,促进和规范职业体育,完善职业体育发展体系;增加“反兴奋剂”一章,坚决维护体育运动的纯洁、健康和公平竞争;将“体育社会团体”的章名修改为“体育组织”,着重对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作出规定;增加“体育仲裁”一章,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增加“监督管理”一章,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体育行业监督管理等。

    2018年9月,体育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体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2022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2022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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