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善治,结合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党建+村规民约”工作新模式,组织换届后的村干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巩固基层组织堡垒、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党建引领促规范,村规民约制成“小法规”。强化组织领导。尖扎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采取县委牵头、各部门联系指导、各乡镇党委领头、各村党支部带头的“四级联动”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书记挂帅、党员带头、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的工作目标、程序步骤及重点内容等,并组织基层村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保障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有序开展。立足各自村情实际,对标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原则,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结合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其他相关工作,围绕乡村治理、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凸显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广泛征求村民群众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不断补充调整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注重发挥各县直相关单位职能作用,严把村规民约修订“政策关”,结合涉及农牧区土地管理、防火防灾、矛盾调解等各方面相关政策法规,指派专人分片区指导把关,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宣传讲解、政策解读等方式,加深对农牧区切合群众利益的政策理解,确保村规民约合法合规,切实成为群众心里的“小法规”。
主动监管严执行,村规民约发挥“大作用”。尖扎县建立村规民约“巡回指导”和“专项审核”制度,针对各村修订上报的村规民约予以专项审核、逐村审批,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内容及时指正修改,对部分未纳入政策法规的内容,及时请教相关部门给予专项解答,坚决杜绝“两委”商议一定了之、重点内容没有凸显、不合法律法规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的双重合法性。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栏、村头“大喇叭”广播等宣传阵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有效扩大宣传面。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双帮”联点单位及中央1号文件宣讲队等组织作用,组织全体村民进行专项学习,结合农牧民党员冬春训、走访慰问、春耕播种等深入农户家中进行普及,引导农牧民群众提升自治、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和遵守。充分发挥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矛盾调解委员会等村级自治组织作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执纪作用,督促村民群众积极遵守村规民约各项规定,从严处理违规违约现象,真正让村规民约深入人心、树立威信,真正成为村民自治、基层善治、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成为村民群众共同遵守、助推乡风文明的行为准则。
党员带头共参与,村规民约培育“新风尚”。全县党员干部职工率先垂范,将倡树文明新风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载体,着重破除农村高价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风气,指导各村依托实际将移风易俗各项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并开展美化绿化新家园、环境集中大整治、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全县社会风气逐步转好。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推动乡村振兴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入户宣传、上墙公示等方式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带头示范,引导广大村民信服和遵守村规民约,逐步形成相互监督、共同遵守的良好风尚。推广设置“红黑榜”“禁酒令”、门前“三包”等约束规定,大力推行积分制管理,开展先进个人、模范党员、美丽农户和文明家庭等荣誉称号评比创建活动,通过年底颁发“荣誉村民”、优先享受惠农政策福利等方式,使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群众发挥正能量作用,树立良好的榜样,激励群众奋勇争先,营造良好的乡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