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绣花功夫”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
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胡惠荣

 

    陕西省宝鸡市始终秉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多年来矢志不渝开展文明城市创建,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进入新的创建周期后,深刻汲取教训,对标新的创建标准,对标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拿出“绣花功夫”,力克重点难点,持续精准发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年度测评。

    强化机制建设,构建文明城市创建支撑点。宝鸡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健全创建机制,谋划“一盘棋”常态化创建格局。一是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各司其职分散办公”原则成立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日常创建工作。二是强化常态化创建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日巡查、月考评、季评议、年考核”的常态化创建机制,“月考评、月排名、月通报”各区镇街的创建工作,季度点评各区和市级创建责任部门效能。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红黑榜”5期,按照测评体系逐项召开推进会、逐行业召开现场会、逐重点召开培训会,逐点位督导改造,打造标杆、整体提升。三是强化网格化包抓机制。建立五级网格化管理机制,由所有市级领导分别包抓34个市级网格区,区级网格化定点、定人、定责,建立联席会议和月调度会议制度,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突出建管结合,找准文明城市创建发力点。聚焦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城市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一是突出综合整治。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社区小区专项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投资9.5亿元对市区147个老旧小区59个项目进行改造。出台《宝鸡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工作标准》,持续开展经营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落实好市容管控最美示范街区建设、星级便民摊群点示范创建、餐饮油烟治理、城市驿站等六大品牌项目,设置共享单车电子围栏5000余处,开设20条餐厨垃圾公交式收运线路,全力打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二是突出城市品质提升。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出台《宝鸡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针对商贸市场、老旧小区、停车场等深入实施十大品质提升行动。开发公厕电子地图、互联网+停车等小程序,从细节入手方便群众生活。开展“城管+公安+住建”一体化执法,加快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采取一巷一策、一点一策的方式,对背街小巷的道路、管网、照明、经营秩序等进行改造提升,清姜路、东风路等20余条老旧道路面貌焕然一新,福谭、金渭湖等5个区域实施了照明提升工程,6座城市驿站让城市更文明,44处新建口袋公园、61.4万平方米改造绿地让城市面子更靓、里子更实。三是突出文明风尚培育。开展“我为文明宝鸡代言”、“书香陈仓·文明宝鸡”我领读、“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等主题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广大市民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交通文明引导、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示范店评选活动,扎实推进“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成立宝鸡文明交通义务宣讲队,建立宝鸡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监督平台,上线交通违法“随手拍”APP,组织开展“靠右行”文明交通实践活动,设置文明交通温馨宣传牌2000余处,持续深化文明交通成果。

    凝聚创建合力,打好文明城市创建组合拳。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着力提升群众的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一是凝聚宣传合力。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边好人、文明交通等主题公园,制作发放相关手提袋、纸杯、手扇等50余万份,持续开展“文明小喇叭”进社区、进集贸市场、进公园广场,扩大宣传面。打造公益主题文化公交车100余辆、公益广告宣传示范墙百余面,实现公交车、公交站台、板式路牌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在市级媒体开设“文明城市咱的家”“城市啄木鸟”“城市曝光台”等专题专栏,刊播各类稿件3000余篇(条),助推创建成效巩固。二是凝聚督导合力。市、区两级文明办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下发问题督办单和任务交办单,办结情况纳入月度考评成绩。发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作用,对每期排名后三位的镇街以市委名义下发督办函,及时跟踪问效,形成督导合力。三是凝聚共建合力。2021年度,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文明创建工作6次,市、区两级召开创建推进会、现场会上百场次。宝鸡市委文明委逐一分解任务至13个县区及64个市级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对照任务再研究、再细化,确保落到实处。

    下一步,宝鸡将继续按照省委文明办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的典型做法,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巩固创建成果,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强弱项补短板上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让广大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

 

当前:B1(2022年07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