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务员最高追求
曹建明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据7月11日《人民日报》)

    公务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的公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就是鲜明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价值取向,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让人民满意,就要信念坚定。“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信念是灯塔,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力量。一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是政治灵魂。一心向党,对党忠诚,是公务员最首要、最核心、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广大公务员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应该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始终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让人民满意,就要心有人民。一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心中要时刻装着人民。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以人民满意为最大追求,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最大追求。关心人民群众疾苦,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只有一心为民,才能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谋思路、做决策、抓落实,才能对人民群众的冷暖感同身受,才会“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让人民满意,就要担当作为。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广大公务员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培养和保持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斗争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强化担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基层一线、艰苦复杂地区、急难险重的工作中走前头、当先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组织部门要用制度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褒奖担当者,进一步激励公务员大胆履职,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营造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悠悠万事民为本,政之所兴民为根。期待通过“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比表彰,展示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精神风貌,为全体公务员树榜样、立标杆,激励引导广大公务员扛起光荣使命,真抓实干,恪尽职守,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当前:B4版(2022年07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