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驻文)7月21日下午,《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郭金枝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制定的起草过程。

    郭金枝介绍,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和巩固驻马店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社会文明法治的内在要求。2022年5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郭金枝表示,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持续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落地生根,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发布会上,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桂良介绍了《条例》立法的指导思想与立法依据、主要内容及特点。

 

当前:B1(2022年07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