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营造 干净整洁有序城市环境


    本报讯(崔艳华 曾雪彬)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城管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杂物清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通告》规定公共区域应当保持干净整齐,禁止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水泥墩、油布棚、家具、砖、瓦、煤、木柴、木板、纸箱、筐、木箱、桶、缸、泡沫盒及各类破乱花钵等),禁止在楼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儿童车等。阳台窗户应当保持整洁有序,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的,须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同意,并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当前:B1(2022年08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