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
——专访西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光明
本报记者 赵青

 

    编者按>>>

    这里有闻名世界的可可西里,这里有“穿越时空”的唐蕃古道,这里有“万山之祖”的巍巍昆仑,这里有三江之水的源头……日前,记者走进青海,在最美的季节赏文明“风景”。

    近年来,青海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持续改善民生,交出了一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优秀答卷。

    今日起,本报记者通过对青海省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的深入采访,多角度展示大美青海精神文明建设的优秀答卷。敬请关注。

    当清晨的阳光洒满大地,美丽的古城西宁以最好的姿态呈现在大家眼前。多年来,这座拥有悠久历史的高原古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奏响了华丽乐章: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精细管理,城市功能品质稳步提升;坚持强基补短,乡村振兴扎实有效推进;坚持发展惠民,民生福祉保障更加殷实;坚持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成效全面提升……

    日前,记者走进青海省西宁市,专访了西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光明,听他讲述西宁市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的奋进故事。

    笃行不怠

    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记者:2017年,西宁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20年又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有何秘诀?创建工作的开展给西宁市带来了哪些变化?

    王光明: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名片”,也是一座城市极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和战略资源。

    2000年,我市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构想,并拉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序幕,经过多年的创建和努力,于2017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20年通过中央文明办的复查测评,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连续两次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创建惠民、创建为民”理念,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稳步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辐射力有效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促进干部群众思想观念提升。在创建过程中,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学习“四个全面”“五位一体”和志愿服务、道德模范等,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的意识、党性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成为干部群众的共同价值追求。

    创建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领导分工负责,调整充实了各级创建工作机构,形成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纵横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创建工作的责任落实、考核、督导检查、问责等工作制度逐步建成,常态长效的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扩大了自身的比较优势。坚持以改革红利弥补区位劣势,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狠抓“国字号”和“省字号”改革事项落地的同时,实施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改革动作,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章审批”。

    城市管理更加精细。主要大街实行“街长制”管理,城市保洁实现由“扫”到“洗”的深层次变革,由“干净”向“清洁”转型升级,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煤改气”整治,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西北省会城市“双第一”。

    有效凝聚了社会各界共建合力。深入开展环境大整治、美化家园、小手拉大手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广大市民由“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转变。组织发动省直机关单位开展省市联动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文明新风。

    以人为本

    民生福祉保障更加殷实

    记者: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如何激发全体市民的参与热情,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常态长效地推动创建工作?市民在其中获得了哪些“文明红利”?

    王光明:城市的核心是人,文明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永远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角。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把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的重要内容,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强化思想引领,完善创建机制,在保持常态长效、市民满意上下功夫,真正做到为民惠民利民。

    始终坚持“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1个领导小组、3个专项工作部、4个联点片区、N个市直单位联点的“1+3+4+N”领导机制,建立“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创建工作体系。建立了街长制、联席会议制、模拟测评、常态督导等机制,制定《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办法》。强化机构和法治保障,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颁布实施《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强化省市联动,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

    坚持80%以上财力用于民生,建成165条“外环内网”道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由7.2平方米提高到12.9平方米,交通拥堵指数累计下降62%,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十大缓解拥堵城市,荣获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改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老旧楼院13.2万套,人均住房面积由31平方米增加到39.6平方米。742个爱老幸福食堂和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之家惠及34.4万余名群众,爱老幸福食堂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

    此外,我市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坚持把“蓝天白云”作为看得见的民生福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连续7年位居西北五省省会前列。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样板城市,绿化覆盖率持续加大,2011年以来,我市建成124个公园游园,公园面积从241.41公顷增长到32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9平方米增长到13平方米,新建绿道508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湿地率从47.5%提高到64.67%,森林覆盖率由28%提高到36.5%,成为西北首个“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双荣誉的省会城市。在青海先行建立四级河湖长体系,构建“2+6+N”河湖长制闭环管理模式,列入全国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严格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成为全国首个“无废城市”省会试点,“清洁西宁”得到广大市民广泛赞誉。

    踔厉奋发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记者:西宁市提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的目标,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具体要怎么做?

    王光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我市将继续坚持惠民为民利民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力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长效化,全面实现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

    坚持政治引领,高站位推动创建工作。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决战脱贫攻坚这条工作主线,全力做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有力抓手,把文明城市创建融入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中。

    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共建共享氛围。强化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告等公益宣传覆盖。利用创建日、志愿服务等创建活动,加大对市民的宣传和引导,激发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引导市民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强化志愿服务阵地,有效统筹资源,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大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坚持创建为民,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行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着力打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照明、环卫等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把整治环境脏乱差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等制度,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门前六包”制度,抓好老旧小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不文明行为治理等,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市民的自觉性,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发挥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席会议、联合督查、模拟测评等机制的作用,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好市专项督查组、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针对我市长期以来实地考察场所工作薄弱的问题,重点加大对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落实情况的督查,严格对照实地考察点标准要求,进行一一督查指导,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追踪,确保所有实地考察场所标准任务全面落实。同时,督促各区、相关责任单位抓好自督自查工作,以督促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形成全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当前:A1(2022年08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