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门源县:
倾心呵护 高位推动绘制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林洛  田明

 

    近年来,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州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为目标,构筑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绘制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构建可实施保障、多纬度关爱、全方位救助“三个机制”,突出未成年人保护精准化。坚持党建引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12个乡镇,8个社区,109个行政村,配齐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成立了117个儿童之家,形成了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责任体系;制定出台了《门源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门源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门源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为全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清晰的任务目标和明确的职责规范;成立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组成的“三级未保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立体联动机制。

    聚焦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六项重点工作,延伸未成年人服务 “半径”。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构建了“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家庭保护。为431对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和咨询指导,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几率;认真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通过加强婚姻纠纷家庭化解,加强家庭婚姻保护,在抚养费纠纷、抚养权变更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中,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全面考虑未成年人成长所需条件,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护航。强化学校保护。依托“健康青海蓝盾护航行动”“护学安园”等行动,32家中小学幼儿园接入公安一键报警平台,加强学校周边售烟网点的清理整治和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校园普法宣传,“青少年预防毒品”“如何做好自我保护”“交通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活动,切实提高了未成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强化社会保护。开设“爱心公益课堂”“五点钟课堂”等一批公益性平台,为职工、来县务工人员解决下午5点以后未成年人监管真空期问题;与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广西浩德慈善基金会合作开展“儿童守护行动”儿童主任服务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对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能力提升培训,为保障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奠定基础。强化网络保护。加强对网吧的检查力度,将未成年人防沉迷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网络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强化政府保护。县“十四五”规划将未成年人发展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县财政2021年共拨付财政资金71.2万元,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强化司法保护。公检法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高原则,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出发点,落实案件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帮扶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机制,从最有益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促进失足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让司法程序“有温度”。县检察院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下一步,门源县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防”为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民生实事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总体认识。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摸排、报告、分析等制度,从体制机制上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需求和权益。以“治”为辅,扛起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盾”。始终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常态化开展未保工作,注重预防监测、主动发现、教育引导,视情况及时启动监护干预工作,对困境儿童做到“一人一方案”“一事一方案”。运用各类资源,协同回应和解决未成年人受伤害疑难案例,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构建有温度、有力度、有尺度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和失足青少年帮教体系。以“爱”为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云服务”。加大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强化督促检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关爱之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当前:B3(2022年08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