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门源:
新时代文明实践“1234”机制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林洛  田明

 

    近年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基础,构建形成新时代文明实践“1234”机制。围绕乡村振兴,聚焦乡风文明建设,不断健全乡风文明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机制,设立“善行义举榜”,引导广大村民改善村容村貌、破除陈规陋习,共同抵制不良社会风气,让广袤乡村焕发勃勃生机、保持和谐有序。

    “1”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群众提、群众议、群众定”的方式,依法依规修订完善符合各村(社区)实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勤俭节约观念、诚信重诺品德等倡导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有关要求纳入其中,进一步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约束性。

    “2”即一堂一榜。运用“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等宣传弘扬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等优秀品质,引导群众学榜样、除陋习、树新风。

    “3”即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民间传统艺术表演队、乡风文明志愿服务队3支队伍。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以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广大志愿者不仅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还带动广大群众成为环境整治的参与者,改变了以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引导农村群众告别卫生陋习。民间传统艺术表演队通过传统乐器表演、社火表演等进一步挖掘和传承民间传统艺术,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培育特色乡村文化品牌。乡风文明志愿服务队充分调动村级群团组织积极性,组织成立了巾帼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积极开展邻里帮扶、关心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清洁和美化家园等倡导文明风尚活动,帮助群众营造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助力形成村户联动、人人参与的联创机制。

    “4”即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村民议事会4个自治会。4个自治会以宣传、引导、监督、服务为基本职责,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红白理事会负责监督本村婚丧嫁娶事宜,制定红白事办理章程,合理界定费用标准、办事规模等。道德评议会对村民婚丧事宜操办情况、是否孝敬老人、是否善待儿童、是否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禁赌禁毒会开展禁赌禁毒宣传等活动,教育群众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抵制黄赌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村民议事会联系服务广大村民,做好征集意见当好参谋,为村“两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多方面的有益探索,门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形成一些有特色、有亮点的做法,乡风文明建设总体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在门源县乡风文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坚持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统筹谋划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举措和思路,加强对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工作指导;指导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农牧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绿化美化,创建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并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控制影响农牧区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让乡风文明建设形成机制、成为常态,形成新风尚。

 

当前:B2(2022年08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