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 围绕“五个维度”诠释全国文明城市内涵
伊宣

 

    今年以来,黑龙江伊春市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全程创建”的工作理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塑造城市魅力、提升市民素养,努力打造信仰坚定、同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强化思想引领,建设信仰坚定的奋进之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关键少数”,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坚持高位推动,召开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伊春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深入县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宣讲辅导4场(次)。制定《伊春市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操作手册》,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正确指引方向。

    提升治理效能,打造人民满意的宜居之城。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期工作任务,聚焦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民生工作,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新建道路8条,维修道路7170平方米,人行道板维修2647平方米;在中心城区3条道路建设绿化景观提升项目,栽植乔木、灌木1931株,铺设草坪14400平方米;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0个。深入整治市容市貌,拆除违法建筑50处,面积1868.17平方米,累计清除建筑垃圾163处、城市小广告7961处,清理破损广告、灯箱、牌匾等500处。

    坚持以文化人,打造充满魅力的文明之城。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度,统一设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95条、宣传图片23幅,组织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全市户外LED电子屏、广场大屏幕以及各类网络新媒体阵地持续播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开展第三届“乡风文明随手拍”活动,在“文明伊春”微信公众号推送专栏17期,展播优秀作品180幅。

    提升文明素养,打造崇德向善的和谐之城。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典型选树,举办2021“感动伊春”年度人物(群体)颁奖仪式,评选市级“身边好人”先进典型11人,南岔县居民董秀芬、伊春市党员干部裴守先分别入选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中国好人榜”。指导基层单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967次。组建市、县级“红领巾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讲团”37支,开展红领巾文明实践宣讲团——“喜迎二十大、童心永向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文明实践志愿宣讲等系列主题宣讲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志愿服务宣讲137次。

    立足常态治理,打造善治善成的幸福之城。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长效化上持续发力,制定印发《伊春市“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围绕八大类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1576次,报送工作信息327条。以《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抓手,聚焦市容环境、垃圾清理、污染治理、遛狗“两不”(不拴狗绳、不牵狗绳)等方面开展治理。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对各地贯彻实施《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跟踪问效,累计梳理发现存在问题497个,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489个。

 

当前:2版(2022年08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