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常态长效 打造创建品牌
——陕西省神木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
秦小文

       

    近年来,陕西省神木市紧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着眼品牌创建、常态创建、长效创建,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立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文明城市创建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城市环境面貌与群众精神风貌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立长效机制

    夯实文明之基

    神木市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执行组长,每月召开专题调度会,以上率下,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出台《神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等30多个制度性文件,把工作任务落实到20个镇(街道)、49个重点责任单位和26个常规创建单位。对标测评体系,建立问题清单,对13374个问题进行销号处理、限时动态解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2亿元,安排每个常规创建单位300万元、每个镇(街道)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安排6700万元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专项提升行动资金。加强督导考核,制定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日常督查、季度测评、年度考核”督查机制,开展专题督导13次,下发督办单141份,督办整改背街小巷乱搭乱建等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1045件。

    强化全民实践

    汇聚文明之力

    神木市围绕全民实践“一体化”提升,汇聚各方力量,引导市民在参与创建中提高文明素质。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创建信息1600多条,拍摄系列创建公益广告15期,印发《市民文明手册》25万册,展播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制作景观小品200余个,发放调查问卷5万余份,创建知晓度显著提高。实施“德润神木 圆梦中华”道德建设,设立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截至目前,神木市有“中国好人”10名,全国文明家庭1户,陕西省道德模范和陕西好人40名。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成全国文明单位8个、省级文明单位32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326个、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0个。实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绿书签行动”等实践活动1000多场次,评选新时代好少年32人、美德教师11人,建成全国文明校园3所。

    补齐短板弱项

    彰显文明之美

    神木市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着力实现共建共享。新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33所,新增学位3万多个,改造老旧小区50个,建成区域性养老机构38家,行政村幸福院覆盖率达70%,打通断头路16条,建成公厕23座,疏通消防通道451处。投资1400万元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全面落实“16小时”保洁制,整治乱堆乱放1200多起,清理野广告2.4万多次,整治流动摊点、规范店外经营2万多起,对建成区6个大型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打造10条规范停车示范街。开展“绿色交通、文明出行”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不文明行为11万余起,引导规范停车2万余次。开展模范机关、“文明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加强“8+N”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志愿服务项目5300多个,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000多场次,建成“向阳花开”“叨拉叨拉”等品牌项目35个。

    下一步,神木市将秉承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工作思路,高标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让城市更美丽、社会更文明、人民更幸福,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当前:B4版(2022年09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