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广泛凝聚救灾救助工作合力
四川全力做好地震灾区民政服务保障工作

    

    本报讯(记者 李林晅)记者9月6日从四川省民政厅了解到,“9·5”四川泸定6.8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民政厅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泸定6.8级地震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地震灾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迅速摸排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建立摸排救助工作台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范围,落实落细低保边缘家庭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并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地震灾区民政部门要全面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做好地震灾区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针对性提供救助帮扶和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防灾避险工作。加强地震灾区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通知提出,地震灾区民政部门要迅速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精神卫生福利、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养老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拉网式排查,及时做好设施设备修复和善后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饮水消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燃气安全管理和防震救灾、防险避灾知识宣传等工作,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人员应急能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通知强调,地震灾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民政“五社联动”和“五社应急”机制作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救助、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指挥下,结合地震灾区实际,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困难帮扶、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等工作,并适时组织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广泛凝聚救灾救助工作合力。

    此外,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发出抗震救灾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救助和帮助,积极助力灾后重建工作。

 

当前:1版(2022年09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