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个体的成长,更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协同育人工作中,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家长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必须要有良好的教育氛围,而家长作为家庭中的“教师”,必须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无论是高学历家庭,还是普通农民家庭,家长的受教育程度,并非家庭教育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故不管是什么样的家庭,都要注重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也是有方法可循。有的家庭坚信“言传身教就是最好的教育”,家长身体力行,带着孩子一起做,比如不会强制孩子一定要读书,但自己会有意无意在孩子面前读书,这是一种以身作则、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有的家庭注重挫折教育,家长并不要求孩子一定要成功,但鼓励孩子勇于面对挫折,并一直保持拼搏的韧劲,最终也能迎来胜利……总之,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方式千千万,总有一种适合自己家庭的方式。
家长要主动协同学校教育。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这说明家庭和学校教育是一个有机的教育整体,二者不可分割,良好的学校教育离不开家庭教育的支持、参与,反之亦然。因此,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有关工作,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不过,在家校协同中要注意,家长不能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就当起“甩手掌柜”,教师也不能把工作职责“转嫁”给家长。
家长要引导孩子体验社会。“一件事情多次讲、反复讲,孩子就是不听”,这恐怕是大多数家长遇到过的难题。无论家长的语言说教再恳切,也不及孩子的一次体验感悟来得真切。因此,家长不妨让孩子在学习之余,多到社会上走走看看,让孩子感受自然、感受社会,从而达到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的目的;还可以让孩子参加文明实践、社会劳动、职业体验等,引领孩子走出书本、走向社会,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早日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无论如何协同育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必须重视。正如一位专家所说,理想的协同育人应该是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这样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