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份鱼香肉丝较真,金额小意义大

◎ 徐刚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因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商家赔偿消费者500元。法院审理认为,大学生小潘点餐后,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存在显著差异,且其中混杂了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故认定该烧烤店存在欺诈行为。

    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并非个别现象。商家的宣传照片看起来色香味俱全,而实物很可能让人大失所望。现实中,因为外卖的金额一般不大,人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很少有人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正因如此,这起鱼香肉丝“货不对板”诉讼,虽然金额不大,但意义不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展示商品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法同时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在这起消费纠纷中,小潘没有选择沉默,而是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其他消费者树立了一个榜样。

    对商家而言,这起诉讼教训深刻。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宣传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采用虚假宣传的手段来欺骗消费者。外卖平台的图片展示是消费者了解商品的重要途径,商家应确保图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让消费者能清楚地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的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不仅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还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随着线上消费成为很多人的主流消费方式,信息不对称和欺诈风险大增。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维权较真和法院的公正判决,显得尤为重要。当然,维权较真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更不能借诉讼维权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

    消费者每一次维权成功,都是对不法商家的一次警示,也是对诚信经营的一次倡导。为一份鱼香肉丝较真,其真正意义在于,可以让商家少一些侥幸心理。“卖家秀”不应成为过度美化和虚假宣传的工具,而应适可而止。只有当商家真正做到诚实守信,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市场秩序才能更加健康有序。而消费者的较真行为,正是推动这一进程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