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赋能美好生活

◎ 本报记者 罗园

 

    出门在外,手机电量告急时,共享充电宝成为救星;短途出行,不想挤公交地铁,共享单车成为便捷之选;渴望健身,又不愿被健身房会员卡束缚,共享健身房提供了灵活选择……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共享经济以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带来诸多便利、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挑战与问题。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 象

    共享经济引领生活新风尚

    “送孩子出门太着急,忘记戴头盔了”“带着孩子,但只有一个头盔,没来得及购买”……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只要到指定的地点,就能借到公益头盔。今年夏天,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联合人保财险仁和支公司共同制作电瓶车安全头盔,通过“公益共享”方式为“忘事”群众戴上安全头盔,保证大家出行安全。当地还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劝导行动,为少数未佩戴头盔的电瓶车主提供公益头盔,引导其免费领取、使用、归还头盔。

    “我们希望电瓶车主都能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仁和交警大队辅警姜霁介绍,头盔使用期为两天,需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并归还到指定地址。

    共享经济的发展,还催生了共享茶室、共享办公区等更多“共享+”服务模式。它们正以多样化的形式融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不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还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位于上海静安区彭浦新村社区的共享健身房里,从高效燃脂的跑步机,到全身协调锻炼的椭圆机,再到模拟水上运动的划船训练器,不同类别的健身器材满足了不同年龄层与健身目标的市民需求。来此健身的居民到场扫描二维码后即可快速入场,锻炼结束后再次扫码,系统自动根据训练次数或时长完成费用结算,整个过程流畅无阻,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与传统健身房售卖年卡、季卡不同,共享健身房使用费用大幅度降低,也极大降低了公众参与健身的门槛,被网友称为“比坐地铁还便宜的健身房”。

    在山东省烟台市,自今年8月起,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联合芝罘区党群(宜商)服务中心免费向辖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开放9间“共享会议室”,申请“共享会议室”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爱山东”APP中“掌上微厅”小程序进行会场预约,按要求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

    问 题

    共享“刺客”频现

    随着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共享充电宝的高价计费、共享单车的悄悄涨价以及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困扰着许多消费者。

    记者探访了四川成都市内的多家商场、医院、沿街店铺及旅游景区后发现,众多公共区域均配备了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点。10月29日,在成都市武侯区的一家商场内,记者通过扫码租借了一个充电宝,经过58分钟的充电,手机电量从38%提升到了90%。此次充电服务按每小时4元计费。令人诧异的是,若用户在租赁满1小时后继续使用超过1分钟,也将被额外收取一整小时的费用。浙江宁波的杨贵芬也有着同样的经历,“充电太慢、价格太贵,我常常得卡着时间在最后一分钟把充电宝还上,生怕多充一分钟又要多付一小时费用。”她无奈地告诉记者。

    除了高价计费,共享充电宝还存在其他诸多问题。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关键词“共享充电宝”,发现有超过2.5万条投诉信息。其中一条投诉信息提到,某共享充电宝平台提供虚假归还定位,导致他根据指引找了5个地方,花费了一个多小时都无法归还充电宝,而充电宝一直在计费,致电人工客服却联系不上。

    颇受大家欢迎的共享单车也在悄悄涨价。成都市民李鹏告诉记者,由于通勤需要,他每周至少有大半时间要骑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但这几年他却发现,很多平台的共享单车已经在悄悄涨价,起步价从几年前的1元/30分钟,调整为1.5元/15分钟。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共享单车也有很多投诉,如在规定区域内还车却被收取调度费、关锁故障导致无故被扣费、押金退还难等。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宏伟认为,部分共享服务在初期以低价甚至免费策略吸引用户后,迅速提价,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费用逐年攀升,超出了消费者的预期和心理承受范围。此外,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押金退还难、隐私泄露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影响了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

   解 决

    共筑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之路

    采访中,一部分受访者表示,共享经济应该是一种更加便捷、实惠、高效的服务模式,不应是“刺客”般的存在,他们无法接受涨价和服务及消费体验不匹配的现状。

    “共享经济作为新经济形态,带来了资源有效利用、成本节约、便捷性与普惠性等便利,但也面临监管难题、服务质量与风险、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隐私保护与公共安全等挑战。”李宏伟分析,首先,市场垄断与竞争失衡,部分领域形成寡头垄断,缺乏有效竞争,导致企业敢于提价;其次,运营成本上升,导致企业为维持运营不得不提高服务价格;最后,共享经济作为新兴业态,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管存在空白地带,这些都是当前共享经济出现问题的原因。

    李宏伟建议,第一,应加强管理措施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具体法规和政策,提高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信用体系,记录和评价商家和消费者行为。第二,是强化平台责任,对平台进行监管,确保平台责任得到落实,间接监管商家和消费者行为。第三,要提高共享经济平台的透明度,如费用结构、服务标准、用户评价等,加强数据保护,确保数据安全使用。第四,要建立畅通的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投诉和维权。第五,加强消费者保护,包括维权和数据隐私保护。第六,要循序渐进与精准管理,避免一刀切。“只有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破解‘共享刺客’等一系列难题,推动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民众。”他说。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民盟成都市青羊区总支部第一支部副主委尹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商家和消费者形成租赁关系,消费者在成功归还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之时,消费者与商家的租赁关系终止,商家不得持续计费。若因经营者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或正常归还充电宝,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经营者负担。否则,商家将可能构成租赁合同违约并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商家应当及时退还,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退还押金。

    尹艳建议,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时,要认真阅读收费规则后选择商家或品牌,选择归还点较多的品牌,并在归还时确认是否归还成功。如果遇到相关资费问题,可以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手段保留好相关证据。然后通过租赁软件与品牌方进行协商沟通,对费用提出异议,上传证据,要求其退还相关费用。协商沟通不成,可以拨打12315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