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生——
以“脱钩”消除功利培训
文川平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此次印发的《意见》有一大亮点:“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规范并减少面向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考级活动,各类考级和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测评、招生入学的依据。”将这个要求贯彻执行到位,有助于非学科类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脱钩”,也有助于给非学科类培训降温,促进规范发展。

    近年来,在部分地方、部分学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可与招生入学挂钩。培训机构在对外招生时,往往也会如此宣传,以吸引更多学生报名。在这样的宣传之下,部分家长就希望让孩子以“艺体特长生”等身份升学,从而把非学科类培训当成孩子入学捷径,过度追捧。

    学生不是不可以参加非学科类培训,但他们参与这类培训,应是出于兴趣爱好,提升全面素质,而非为了升学。为了升学而不断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基于“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学生需要不断参加各类考级和竞赛,以获得越来越高的等级、名次以及越来越多的证书;家长需要不断地为孩子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机构则可能更加注重宣传与收益。尤其是为增加升学竞争力而频繁参与非学科类培训,部分并没有学习兴趣特长意愿的学生可能会不堪重负,难以提高某些方面的才艺水平,难以产生荣誉感、成就感。

    因此,《意见》提出,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这是从培训需求出发治理校外培训,切中了要害,是有效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减轻学生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的关键之招。有专家因此建议,各地应严格监管大中小学招生全程,并将是否把招生入学与非学科类培训结果挂钩的监督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对于将非学科类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机构,也应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让非学科类培训与招生入学“脱钩”,广大家长也要摒弃功利思维,让孩子习得相应的素质与能力,从而使其受益终身。

 

当前:B4版(2023年0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