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该条例将成为全国首部劳动教育方面的地方立法。
据介绍,《条例(草案)》提出构建劳动教育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四位一体”协同实施机制,明确家庭培育、学校主导、社会支持基本要求以及政府保障监督职责。根据《条例(草案)》,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围绕劳动意识启蒙、劳动习惯养成、职业启蒙、职业体验、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等内容开展劳动教育。中小学校应当将劳动教育纳入课程方案,小学和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6个必修学分。
根据《条例(草案)》,常州市将每年的5月设立为“劳动教育月”,集中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系统学习劳动技能。 (《常州日报》 张杨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