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少珠)今年5月1日起,《三亚市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施行,明确运营企业在三亚推广应用“电子围栏”,通过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来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由经营企业投放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以满足公众骑行休闲旅游观光、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为目的,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三亚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推进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的基础上,明确运营企业要推广使用“电子围栏”规范车辆管理。
“电子围栏”是指利用卫星定位技术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域划定的虚拟“围栏”,使用者只有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在虚拟“围栏”内,才能锁车支付费用。根据《指导意见》,“电子围栏”须按照市政府规划设置。运营企业须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车点位和禁停区域,利用声音报警、锁车结算、信息提醒等功能,引导用户将车辆还至可停放区域。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此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力投放实行总量控制,每3年动态调整。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规模,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进行车辆投放配额管理,并与运营企业签订投放管理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