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项举措,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 张文成

 

    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市全面推进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成16个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33个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065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延伸拓展建设8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在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档升级、提质扩面。

   强化科学统筹,扩展文明实践“服务圈”

    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要求,坚持“小改造,大提升”原则,进一步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科学、规范、融合构筑文明实践平台阵地。一是统筹协调建设科学化。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多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或文化馆、图书馆,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各镇(街)、村(居)共整合综合文化站、宗祠祖厝等各类资源621处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二是调配使用资源科学化。统筹场所阵地、志愿服务项目、群众需求等各方供需,实现精准对接,提升文明实践活动水平。如诏安县建设智慧云平台系统,掌握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使用率、群众需求度、活动参与度、项目好评度等,实现资源的有效调配,精准对接。三是推进融合发展科学化。着力推动市级优质资源下沉,与县级部门协同联动,搭建文明实践“7+N”服务平台。

    强化考核评估,构筑文明实践“强抓手”

    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提升的目标导向,注重顶层设计,创新建立常态化季度评估和年度评估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明确评估任务。成立8个评估小组,对挂钩的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评估。年底,由市文明委办公室抽调若干名市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库专家与市委文明办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年度评估。截至目前开展1次年度评估、3次季度评估。二是细化评估标准。市文明委办公室印发《2023年漳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评估时间、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步骤及结果运用。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每季度评估成效优秀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估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提升。

   强化队伍建设,壮大文明实践“新力量”

    坚持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志愿者为主体力量,通过健全组织、交流培训、整合资源等方式,打造有品牌、具特色、接地气的文明实践队伍。一是做实建强志愿服务总队。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均由县(区)委书记和党工委书记担任实践中心主任,并兼任志愿服务总队总队长,组建“8+N”志愿服务队伍860支。二是抓实落细志愿服务培训,每季度组织并指导县(区)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现场观摩暨业务培训会。截至目前开展志愿服务培训356场,培训志愿者2.7万人。三是夯实壮大一线志愿力量。全市现有登记注册志愿者86.7万人,包括科技能人、先进人物、农村乡贤等人才资源,逐步形成以党员干部为核心、基层群众为主体、专业队伍与群众队伍相结合的志愿服务网络,累计服务时长1531.79万小时。

    强化制度保障,打好文明实践“质量牌”

    坚持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指导推进,用制度固化成果,在丰富文明实践内容、推进典型引路,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狠下功夫,持续推动文明实践工作提档升级。一是活动安排制度化。按照“一月一主题”“周周有活动”的长效机制,设立文明实践集中活动日,做到月月有安排、周周有行动、天天有活动。突出理论宣讲、社会宣传、扶弱助残等重点实践内容,精准对接群众,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4.7万场次。二是典型培育制度化。2023年在全市重点培育100个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中心、所、站,每季度进行评估验收,以培育典型带动全域提档升级。三是经费保障制度化。市委、市政府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财政于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给予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经费各250万元。2023年,市财政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经费列入常规预算,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作者单位为中共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当前:A4版(2023年09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