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协议书》示范文本出台

 

    本报讯(京文)未来,志愿者参与大型活动或期限较长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可以通过“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北京市民政局近日会同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志愿服务协议书》示范文本。在这份示范文本中,志愿者被开创性地确立为协议的“甲方”。

    《北京市志愿服务协议书》示范文本分为两个版本,分别适用于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需求方与志愿服务组织签署志愿服务协议。据了解,在以往的志愿服务协议书中,志愿者往往被当作“乙方”,处于被动地位。本次协议书示范文本开创性地将志愿者确立为协议的“甲方”,将志愿服务组织列为“乙方”,凸显了志愿者的主体性、主动性地位。示范文本明确,作为“甲方”的志愿者有权获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有权获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有权请求乙方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如实、及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

    示范文本还特别提到,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由监护人签字,确认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与其年龄、智力、身心健康状况相适应。

 

当前:1版(2023年10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