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永宁街道: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本报讯(周超华 雷生) “犬只在公共场所伤及他人的,养犬人应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谁养犬,谁负责”。11月10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争做养犬文明人、共建和谐文明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来自街道社会治理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宣传文化服务站、农业农村服务站、城乡环境综合服务站等部门的志愿者们一边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养犬人须知》《泸州市纳溪区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单,一边讲解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呼吁养犬的居民自觉办理养犬登记牌证、携犬外出时牵好狗绳,自觉避让老人、小孩和孕妇,及时清理宠物犬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保护好环境卫生,争做文明养犬人,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集中宣传过后,志愿者们还走进小区楼院,张贴宣传单,开展文明养犬劝导,全方位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唤起公众的文明共识,营造浓厚的文明养犬宣传氛围。

 

当前:B4版(2023年11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