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发“好人之城”新活力
——河北沧州市以“双争”活动为契机拓宽文明创建覆盖面
◎ 沧文

 

    2023年以来,河北省沧州市结合“双争”活动的深入推进,在以往“沧州好人”宣传评选活动成效显著的坚实基础上,以发动全民参与为目标,进一步拓宽“好人之城”建设活动的范围,延伸评选表彰先进典型的触角,带动更多群众加入“学好人、做好人,讲奉献、比贡献”的行列,推动争做“沧州好人”成为全市干部群众自觉奉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标杆,全市上下“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我是沧州好人,要为沧州添彩”蔚然成风,“好人之城”成为沧州的精神财富和亮丽名片。

    ◆ 常态化评选进一步延伸,以丰厚的好人资源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夯实基础

    2022年9月“双争”活动开展后,在原来评选月度“沧州好人”的基础上,加设月度文明市民评选表彰项目,月度文明市民与月度“沧州好人”同步评选、同时发布。2023年,市级共评选月度“沧州好人”120人、文明市民360余人,分别在肃宁、沧县、河间、青县等10个县(市、区)举办“月度好人·文明市民”发布活动,网络直播观看人数达110万人次。各县(市、区)将身边好人、文明市民的评选表彰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层层推报,评选“村队好人”“楼院好人”“社区好人”,青县、黄骅等地同频共振,举行当地月度好人表彰活动,越来越多草根英雄、“百姓雷锋”和身边好人被发现、选树、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700余人获评“沧州好人”,288人入选“河北好人”,197人荣登“中国好人榜”。

    ◆ 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以明确的工作举措为强化文明培育保驾护航

    推进动态管理,结合新的形势和创建任务,修正印发《“沧州好人”典型代表(沧州市道德模范)选树管理办法》,以“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沧州好人”先进典型的评选、发布、表彰及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礼遇措施,市委、市政府将走访慰问“沧州好人”列为每年的常态性工作,社会服务行业为好人群体预留专门窗口,园博园开园仪式、网络电影盛典等大型文化活动中均设有“好人专席”。提升创评比重,结合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等重点考核任务,将“双争”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参考数值。进一步强化后援支撑,“沧州好人”后援协会连年扶助、奖励各级好人,积极开展“十帮”服务,2023年发放好人大礼包、帮扶奖励好人资金合计价值20余万元,为各级好人解决实际问题50余件。

    ◆ 延伸化活动进一步夯实,以丰富的活动方式为助力文明实践提供平台

    2023年结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行动、全民体验、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四个全民活动。全市17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3000余家门店党员业主带头,坚持每周一开展“爱卫有我 健康生活”行动,“四区一县”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六深入721个小区、村开展“访千楼万家 创文明城市”活动,广泛收集市民建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解决群众身边小事500余件,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双争”活动的热情,一年来,共发动群众36万余人次,营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2021年在运河两岸建设“爱心服务站”,坚持为环卫工人和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早餐,并成为新华区团市委及中宇小学等学校的志愿服务实践基地,日均参与志愿者30余人,用餐人数超160人。全市大力推广“孝老食堂”“爱心小屋”工作经验,青县、孟村、肃宁、吴桥等多个县(市、区)在农村建设“孝老食堂”,有效解决了6000多名农村独居老人的“吃饭难”问题,并拓展建设了1300多个涉及医疗救助、红色教育等内容的“爱心小屋”。

    ◆ 多样化宣传进一步提档,以浓厚的宣介氛围为提升文明创建铺篇续章

    建设一批好人主题公园、好人主题社区等道德教育基地。在市区主要道路设立“好人一条街”,在各街角游园、场馆展示“沧州好人”主题公益广告,让先进典型为城市代言。2023年3月,组织举办了第十六届“沧州好人”典型代表宣传表彰暨身边好人与道德模范现场交流活动,表彰奖励“沧州好人”特别奖1人、典型代表10人、提名奖108人,市委主要领导出席活动,多家主流媒体予以宣传报道。2023年11月,“中国好人榜”第三季度发布活动在沧州举办,1100多名好人代表、演职人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活动,充分展示沧州大运河文化和铁狮、武术、杂技等本土特色文化,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浏览量超3.6亿次,使沧州“好人之城”的美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当前:B1版(2024年0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