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是中国法治的特色和优势
◎ 陈晓峰 张国斌

 

    中国法治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地区相比,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中国法治的特色,成就了中国法治的优势。中国法治的特色和优势集中体现在党内法规之中,党内法规统一了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法律实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类法治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一、统一党建和法治建设。要加强党的执政以及对法治的领导,就要在推进党的建设这个伟大工程中厉行党内法治。

    党内法规有利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是要把党管好、治好,要形成长效的管党治党机制,运用法治思维管党治党无疑是最好选择。党内法规的产生有利于党的建设,党内法规建立了制度化的管党治党机制,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提升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党内法规建设可以使党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并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实现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党建目标。

    党内法规有利于法治建设。厉行党内法治,有利于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使他们习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各项工作,对于缓解当下“信访不信法”对法治建设的消解有积极作用。同时,党内法规要求党员干部以国家法律为底线并且模范遵守,有利于他们形成底线思维,塑造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进而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一体建设。

    二、助推国家法律的实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党内法规实施有利于国家法律实施。

    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规定。党内法规调整对象主要是中共党员(以下简称党员),国家法律调整对象是公民。和公民相比,党员是先进分子,党内法规对其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以及必须履行八大义务。这些规定都是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的地方。和国家法律相比,党内法规要求更为严格,这是党内法规的基本特点之一,也是党内法规保障国家法律实施的力量源泉。

    党内法规保障国家法律实施。党内法规通过对调整对象提出比国家法律更高更严的行为规范标准来保障国家法律的实施,受党内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要遵守比国家法律更高更严的行为规范标准,自然就不会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容易越过国家法律的底线;此外,党内法规中本身就有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行为规范要求,受党内法规调整的党员要模范遵守党内法规没有涉及到的国家法律规范,这是党内法规保障国家法律实施的另一方面。再者,党内法规要求党员以国家法律为底线,有利于形成和强化党员的底线思维,从思想土壤上杜绝党员违反国家法律的根源,从而保障国家法律的实施。

    三、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党内法规服务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现代化,服务于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大制度支柱。

    党内法规是国家治理制度化的体现。国家的治理,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一国之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因此,国家治理制度化,首先要实现执政党执政制度化。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国家治理制度化的过程中建设党内法规,使党的执政制度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内法规是中国国家治理制度化的重要体现。

    党内法规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推进执政党执政能力现代化,在中国,就是要推进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现代化。党内法规通过党的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党的执政持续性、连贯性,使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先进性,成为一个与时俱进、永葆生机与活力的马克思主义现代化政党,从而实现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为人类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共产党追求通过完善的党内法规建设来提升执政能力,获得人民拥戴,实现长期执政,为中国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也为世界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党内法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厉行党内法治、建设党内法规的思想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把马克思主义政党、法治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且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君子“慎独”“自律”的圣贤思想、“依法治国”的治理思想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创新性发展。

    党内法规建设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社会主义国家如何进行共产党建设,加强共产党领导,从而实现其长期科学执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没有直接答案。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和政党建设理论,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党建以及法治现实状况,提出了党内法规思想理论和党内法规建设任务、目标,为其他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建设和法治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党内法规建设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中国路径。不同国家和地区因社会历史发展等原因,对法治建设需求不完全一样,但也有共同需求,比如如何将法治建设同政党建设、提高执政党执政能力、国家治理等相结合。撇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之争,在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一些大的政党长期独自执政的情况,对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建设和政党建设,中国的党内法规思想和实践,对它们发展法治文明提供了路径建设的有益指引和借鉴参考。

    (作者陈晓峰系湘潭大学研究人员,作者张国斌系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当前:B2版(2024年02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