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云南新篇章
◎ 朱丹

 

    7月15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在昆明举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就各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发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为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和制度保障,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云南新篇章。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云南省基本构建了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70余项,形成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逐步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逐步完善了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完善了空间管控制度,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制度,为美丽云南保驾护航;有效落实了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意识;建立健全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自然资源有效监管和合理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以解决绿色高质量发展瓶颈问题为重要抓手,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行先试、实践创新,围绕推动绿色生态本底优势巩固发挥和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出台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推动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碳达峰碳中和推进机制进一步夯实;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构建完成省级双碳“1+N”政策体系并推动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进一步深入;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机制进一步畅通。

    统筹规划优化布局

    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决不能省”,云南省财政部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对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优先支持。“十四五”以来,全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支出895亿元,切实为全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资金保障。

    云南省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建立完善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面积占国土面积约44%,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29.6%;深入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践行生命共同体理念,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编制完成《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构建以生态空间为主导,点、线、面相结合的“三屏两带多点多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云南省水利部门坚定不移深化水利改革,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有效保障了全省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水利力量。全省水利部门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总抓手,不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模式,建立健全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制度,完善推进联防联控、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等机制;坚持节水优先,不断健全完善节水制度政策,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全社会节水意识持续增强;坚持“三治一改善”,深入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有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坚持空间均衡,水资源配置格局优化升级,加快构建“一主四片、西水东引、立体调配、多源互济”的云南水网空间布局;坚持两手发力,水利改革纵深推进,出台推进用水权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与全国统一的水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在中国水权交易平台实现首单水权交易。

    以高质量保护保障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林草系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云南林草高质量发展。全省林草系统制定19项改革制度,全方位创新激活林草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深做实林长制,让林长制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落地见效;积极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以国家公园为主体,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生态保护空缺分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国家公园创建,努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建立湿地认定制度,出台省级湿地保护规划,进一步规范湿地保护管理。

    经过近10年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基底不断夯实。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连续7年位居全国前列,2023年PM2.5平均浓度21.8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30%。抚仙湖、泸沽湖水质都保持在Ⅰ类。云南省森林面积达3.18亿亩,森林蓄积达21.4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5.25%,分别居全国第二、三、四位;林木植被碳储量达11.7亿吨,占全国10.9%,居全国第一;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保护3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数量居全国第一。

 

当前:A1版(2024年07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