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
“要鼓励支持网站平台充分利用技术优势,研发更多预防性和儿童友好型技术工具,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在2023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论坛上,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说道。
根据《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经突破1.93亿,普及率达到97.2%,可以说在未成年人中几乎“无人不网”。
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构建未成年人友好网络环境,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成为大家的共识。
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当前,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已经成为亿万民众特别是广大未成年人了解世界、学习知识、休闲娱乐、交流交往的重要平台。未成年人具有特定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作为互联网最活跃的群体之一,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能让未成年人在隔离网络的状态下成长,一定要让未成年人参与网络建设,强化网络参与能力方面的培育。”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工商大学全球治理与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佟丽华表示。
《条例》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要求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强化学校、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要求。
“我们需要在数字化环境中获得平衡,一方面要避免风险和威胁;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儿童可以接触到相应的信息,成为数字公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儿童保护主任朵拉·朱斯蒂表示。
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看来,引导家长为子女树立榜样并提升管理能力,对于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至关重要。“要强化家长互联网使用能力的培训,通过社区培训、家长学校等形式,让家长具备正确管理未成年人上网的技能。”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是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基石。《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等均对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的根本,是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在数字时代的发展权和参与权。”佟丽华认为,要培养其适应网络环境、参与网络建设、应用网络技术的能力。
“构建和完善阶梯式的网络素养框架,根据孩子不同的年龄和认知心理特点来进行网络素养教育。”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主任方增泉建议,发挥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同时加强教师的网络素养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介绍,近年来,团中央联合相关单位制作发布了一系列“12355网络素养公开课”,融入团课队课教育,持续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建设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社会环境
网络以及人工智能已被广泛运用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青少年经常使用的工具。因此,建设一个儿童友好型网络空间,让人工智能成为推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工具,就显得尤为重要。
“无论是网络新技术的发展,还是网络新生活的构建,乃至网络新文化的传承,都依赖一代又一代未成年人的成长。因此,网络生态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建设一个未成年人友好型的网络空间,而这样的任务必须要有相关多元主体共同落实和完成。”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说道。
《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
2023年,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泄露新生儿信息案,新手爸妈频繁接到推销电话,对方还对宝宝的出生信息一清二楚。
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现在,一些游戏注册时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很多学生都实名认证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高级中学政治教师张琼丽表示,很多家长经常在朋友圈“晒娃”,或者不加处理地发布包含孩子个人信息的照片,这一行为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包含了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生物识别信息、行动轨迹等,属于高敏感信息。”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高级中学副校长黄花春表示,一旦这些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极易让孩子处于被侵害的风险中,如网络诈骗、恶意骚扰,甚至还可能涉嫌拐卖儿童,这将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汇聚各方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中,确定了“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对人民法院处理涉及网络的未成年人案件提出了更为细致的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职能,及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并制发“六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空间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的综合治理,在去年4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中,还专门提出应“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要让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中国工程院院士、新疆大学教授吾守尔·斯拉木表示,构建儿童友好型网络环境,要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在“儿童为中心”“保护儿童权利”和“多方共治”“技术向善”理念的指导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兼顾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和数字发展,注重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符合科技伦理,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共治,促使人工智能成为促进未成年人发展的新动能,助力未成年人实现人工智能时代的全面健康成长。
做好用好“青少年模式”
每逢假期,不少家长都在为孩子使用各类手机APP出现问题而发愁。《条例》要求,网络游戏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模式。青少年模式是未成年人模式的前身,是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接触不良网络信息的“防火墙”。目前大多数平台仍沿用“青少年模式”叫法。
设置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意在避免网络沉迷,以及接触不良的网络信息,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硬核之举。网络平台营运方作为防沉迷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为保护未成年人设置一道坚实的防火墙和护城河,属于法定责任。而且随着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日益重视,未成年人模式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器,也在不断地升级完善,相关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经过实际体验不难发现,一些视频网站虽然设置了“青少年模式”,但一旦开启,剩下的视频就是一些小动画、小玩具、小动物、小常识等。如果要关闭“青少年模式”,只需要4位数的密码即可,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然而,近两年,防网络沉迷和避免接触不良信息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宽,比如新兴的短视频,以及时下范围越来越广的各类手机APP,都对进一步优化和强化监管提出了挑战。就未成年人广泛接触和使用的手机APP而言,要么未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模式,要么在各种暗箱操作下形同虚设。与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相生相伴的是防沉迷破解产业链的存在,为破解防沉迷系统的技术防控,不少未成年人四处租借账号玩游戏,催生出租借、买卖游戏账号,帮助破解防沉迷系统的灰色产业。
不难发现,时下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在于现阶段对于未成年人模式的监管惩治体系不够完善,导致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未能履行到位,未成年人模式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预期值与实际效果之间差距很大。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监管的精细化和针对性不强,导致责权利未能有机统一。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既然“青少年模式”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孩子,那就应该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目前在这种模式下,大部分内容都没有了,完全没有针对不同年龄段来分类,就像一瓶‘纯净水’,但凡是了解过这个模式的,我想都不会用。”
在未成年人模式上,缺乏具备参照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南,向不同年龄段青少年提供不同内容的要求不明确,未能实现分类分层地提供指导。对此,需要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快《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的制定实施,解决最主要的短板。
针对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做过多年研究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宏艳也表示,现在的“青少年模式”就相当于一个“白名单”制度,只会把好的东西放进来,给孩子一个干净的世界让其不受伤害,但孩子怎么可能在无菌的环境里成长?“应该建立的是‘黑名单’制度,把绝对不可以的内容挡在外面,同时加大网络环境管理和治理。”孙宏艳说,得从儿童发展的视角去考虑模式的建立,为的是提升孩子们的网络素养,让他们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如果是这样,那这个模式才是对青少年有益的、可以促进青少年发展的。(综合《人民日报》、正义网、光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