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刘红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2日对外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明确突出公众获得感,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目标考核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9月底前完成。
考核办法明确,年度评价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参照,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年度评价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考核办法指出,考核要突出公众的获得感。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优秀地区将受到通报表扬,考核不合格地区将被通报批评。对于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
考核办法还指出,各省区市不得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对于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短评:环保“硬杠杠”护航绿色发展 卓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其关乎百姓最基本的民生福祉和民族未来。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绿色发展,有效化解了环境压力。
但连日来,全国大范围的雾霾频发令人们对生活环境心存焦虑。“雾霾围城”的背后彰显了绿色发展紧迫之至。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再度亮出环保“硬杠杠”,实时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意味着把中央关于“不简单以GDP论英雄”的要求落到了实处,树立了政绩考核的新导向。这一举措,有利于落实绿色发展的执行理念和行为,将成为各地发展的硬约束。
接下来,各地应该对照考核办法,认真分析查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拿出勇气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严肃追究和惩处破坏环境的行为,把生态责任落实的好与坏作为政绩考核的必考题,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让绿色发展成为各地发展的自觉追求,为实现“美丽中国”长远目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