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为志愿者立法加大保护力度 强化激励机制
        新华社石家庄3月1日电(记者 赵鸿宇)记者1日从河北省文明办获悉,《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于今日正式施行,这在法律层面加强了对志愿者的保护,今后将在经费资助、人员招录、表彰奖励、评价体系等方面对志愿者进行倾斜,多措并举加强志愿活动激励机制。
        条例规定,在河北省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招聘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记录的注册志愿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实践学分管理系统,并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范围。
        河北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李秀存称,条例中明确了对志愿者的保护力度,在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保险。同时,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进行管理并予以支持。
        据悉,河北省目前共有志愿者503.8万余名,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2.4万个,《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是该省第一部规范志愿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当前:A4(2017年03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