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广东省佛山市市直机关第一位博士,本来前途一片光明。然而,从立案通知书下达的那天起,他的人生轨迹像抛物线一样从顶端一下跌到谷底。无法控制的欲望、对纪律的无视,让这位曾经的博士局长,不得不面对党纪国法的严惩。
2015年10月,张永钊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自负才高 心理失衡
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张永钊,16岁就考入中山大学,23岁获得中山大学硕士学位并进入广东省文化厅工作,26岁获得中山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这样的履历在上世纪80年代的佛山党政机关可谓凤毛麟角,即便时至今日,这样的年纪与成就也足以让年轻干部羡慕。
博士毕业后,张永钊进入佛山市委办公室工作,20载磨砺,从普通科员一步一步成长为佛山市档案局局长。然而他的内心深处被欲望包裹,理想信念日渐滑坡。
随着职务的升迁,张永钊看到一些学历、能力远不如自己的老板穿金戴银、出手阔绰,好不威风,于是心理逐渐失衡,在金钱和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滑向深渊。
“自认为自己学识、能力、经验能驾驭全局,自己认准的错不到哪里去。上级领导的肯定表扬声、同行们的赞美声、身边多数同事的认同感,逐渐使我失去了‘三省吾身’反思自我的习惯和勇气。”落马后,张永钊忏悔说。
执纪人员表示,早在2004年,时任佛山市档案局副局长的张永钊就开始利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收受红包礼金。他心里也曾有过忐忑,但尝到“甜头”后没有人发现的窃喜感逐渐胜出,对于红包礼金,他由侥幸慢慢变得“心安理得”。随着任职时间的增长,张永钊的思想从细微改变发展到质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
◎独断专行 作茧自缚
2010年,张永钊升任佛山市档案局局长。头顶着佛山市直机关首位博士的光环、官至正处级的他,内心却多少有些落寞:档案部门是个清水衙门,只有干活的命。他想捞些好处,但在档案局这样的机会很少,必须善于抓住每一个机会。
长期放松学习,已经让张永钊变得麻木不仁,带着一丝“大材小用”的酸楚之意,本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他仔细盘算着该如何用好手中资源,尽可能使权力发挥最大效用。适逢佛山市筹建数字档案馆系统,承建商某公司负责人卢某给他奉上25.1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作为好处费,他欣然接受。
2012年下半年,佛山市档案局上马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项目和智能密集架项目,智能馆库系统预算额达1000万元、智能密集架项目预算额高达2000万元。为了能够操控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张永钊安排心腹陈某出面协调两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导致项目的实际负责科室直到案发都不清楚项目的进展和细节,真正需要使用该项目的部门完全没有机会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大多数班子成员只知道两项工程存在并正在进行之中,对内容与细节全不知晓。
就这样,在业务科室全不知情、班子成员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张永钊自己秘密谋划、其心腹全程操办,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由卢某的公司参与制定标书并顺利中标,卢某承诺事成之后给他50万元回扣。而市档案馆新馆智能密集架项目,张永钊采用同样的手法让另一公司中标,该公司老板徐某承诺给他80万元回扣。
张永钊自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不料,两笔合计130万元的回扣尚未收到,他就被市纪委盯上。随之,他的仕途戛然而止。
◎加强监管 填补漏洞
张永钊之所以从峰顶跌落,一方面是其滥用职权、唯利是图;另一方面,制度、规则方面存在漏洞,也为其以权谋私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佛山档案馆新馆智能密集架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为使承诺巨额回扣的公司能够顺利中标,在张永钊的指使下,其心腹陈某从中联系协调,与相关公司协商为其量身定制竞标标准。为使不当利益最大化,张永钊等人甚至不择手段地在临近招标时更换工程的用料指标,降低用料标准,在项目总标额度不变的情况下,使部分材料成本降低为原使用材料的四分之一,全然不顾使用低档材料对工程造成的危害。
纵观张永钊案,不难发现,其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一步一步坠入腐败深渊,案发时是其违纪的爆发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张永钊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固然有思想腐化、自甘堕落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全、监管不力的缘由。例如,上述讲到的张永钊尚未收到两笔合计130万元的巨额回扣,回扣的数额并非张永钊主动提出,而是行贿人根据所谓的“行规”计算得出,不同的行贿人都以所谓的“行规”允诺给张永钊回扣,这不能不让我们警醒。
现如今,身陷囹圄的张永钊流下悔恨的泪水,高学历不是他避免腐败的护身符、高智商并不能让他免受法律的制裁。面对年近九十的老母、体弱多病的妻子、尚在求学的儿子,张永钊后悔不迭。然而,党纪国法不容践踏,他为其所作所为付出惨痛代价,留给广大党员干部无限警醒与反思。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