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创新举措帮教刑释解教人员
       本报讯(周贻刚  凌云霞)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通过创新实施“四个帮教”举措,形成了有专人衔接、有专人管理、有专人帮教的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累计在册220名,帮教率达到100%。
  健全组织“帮教”。该县司法局及时在各乡(镇)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村(社区)按帮教对象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三级网络层层明确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无缝对接“帮教”。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后,该县基层司法所核实后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对象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同时,落实安置帮教责任人,实行“一帮一”,指定一名村(社区)干部及时做好刑释帮教人员的走访调查和思想帮教工作。今年前两个月,该县司法部门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1人,均做到了帮教“无缝对接”。
  人文关怀“帮教”。该县司法局注重帮助重点管控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去年10月,该局帮助刑满释放患有精神病的覃某重新办理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并与医疗卫生、民政等部门联系,切实做到爱心帮教。
  建立基地“帮教”。2016年以来,该县与相关部门多方考察协调,建立了宁明县明江镇思明村无公害蔬菜种植示范基地等3个过渡性安置基地,重点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回归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与帮教人员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先后安置35名刑释人员在基地过渡就业,进一步解决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在过渡期内收入无来源、生活无着落等问题。
当前:B4(2017年03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